《國際安全管理規則》實施工作
關于港監系統做好《國際安全管理規則》實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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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屬各海(水)監局,長江、黑龍江港航監督局,沿海、沿長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港監局,福建省交通廳:
為保證《國際安全管理規則》實施工作的有序進行,現將港監系統做好實施《國際安全管理規則》工作的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為保證實施準備工作廣泛開展,各港監要加強《國際安全管理規則》的宣傳,督促和推動有關公司認真做好該規則的實施準備工作。每個開放港口的港監,要指定一名領導同志負責ISM規則工作,明確承辦ISM規則工作的部門;同時要推薦優秀人員參加審核員培訓和審核工作,而且要努力保持審核員隊伍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二、在審核工作中,承辦國際航行船舶登記的各港監,要受理當地國際航運公司(擁有或負責營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船舶)的審核發證申請;預審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并向片區牽頭單位報告預審意見;根據部及片區的統一安排提供審核員;接受審核組的審核報告并轉呈交通部。
三、為按照部的統一規定和部署組織好宣傳貫徹和審核工作,指定大連、天津、青島、連云港、上海、寧波、福州、廣州、海南港務監督和長江港監局分別為以下10個片區的牽頭或負責單位:遼寧及黑龍江片區;天津及河北片區;山東片區;江蘇沿海片區;上海片區;浙江片區;福建片區;兩廣片區;海南片區;長江片區。
四、片區牽頭單位要組織有關港監推動本片區各航運公司貫徹實施《國際安全管理規則》;根據本片區內國際航運公司的數量統籌組織規劃本片區的審核員隊伍建設;制定片區審核計劃并協調片區內的審核時間安排;根據部下達的計劃組織審核組審核公司安全管理體系。
片區內有多家港監承辦國際航行船舶登記業務的,可以由牽頭單位任組長,成立由這些港監參加的片區實施ISM規則的協調小組,以便協調工作。
五、《國際安全管理規則》既要對船公司的要求,也是對船旗國主管機關的要求。各港監要在許多方面做出努力,以適應實施該規則的需要。特別是要轉變觀念,改變傳統的管理方法,按照體系化的要求,抓緊建立和完善自身規范化的管理工作程序,切實提高管理水平。同時,要從長遠出發,積極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以適應水運事業發展的需要。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