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防止施工中毒事故發生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計劃單列市建委,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近兩年來,在施工中的中毒事故不斷發生。1996年發生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中毒事故7起,死亡31人。今年以來,又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中毒事故3起,共死亡10人。這3起事故是:
① 今年5月19日,武漢市武昌區市政工程維修隊在拆除排水管網檢查井內的混凝土模板時,1人因中毒墜入
②
③
為防止施工中毒等多發性傷亡事故,我部于1995年9月以建監〔1995〕525號文下發了《關于開展施工多發性傷亡事故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了有關的法規和標準,對防止中毒等多發性事故提出了明確的專項治理要求。今年5月,又委托中國建筑業協會建筑安全專業委員會編制了預防高處墜落、坍塌、觸電、中毒“四大傷害”的《建筑安全生產掛圖》,要求在施工現場上張掛。但是,一些地區和企業對于多發性事故的專項治理仍未引起足夠的重視,沒有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致使同類型的事故依然重復發生。目前,正值施工高峰期,為盡快防止中毒事故的不斷發生,現緊急通知如下:
一、 各地區、各企業都要緊急行動起來,認真研究多發性事故的發生規律和原因,制定并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搞好安全培訓,實行專項治理,盡快控制中毒等多發性事故的發生率。
二、 凡在下水道、燃氣管線以及有可能發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場所施工時,作業人員必須配備氣體檢測儀。在每次作業前,都要檢測氣體的種類和濃度,采取通風措施,待濃度達到規定的標準之下后方能作業。在作業過程中,還要隨時進行氣體檢測和保持通風良好,當發現有有害氣體的濃度超標時,要立即撤離作業人員。冬季施工,要注意預防發生取暖中毒事故。
三、 在施工現場要配備必要的救護用具,對作業人員進行科學救護知識培訓,制定可靠有效的救護措施,并有專人實施作業監護。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要立即組織科學搶救,防止事故的惡化和擴大。
四、 對于在有可能發生有毒有害氣體環境下作業的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向現場的作業人員、管理人員作口頭或書面安全交底。凡沒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以及不作安全交底就進行作業的,視為違章指揮;由此而發生事故的,要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五、 今后,凡同一個企業或同一個地區發生同類型中毒事故的,除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還應追究企業領導及主管部門領導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199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