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督導組在廣東:發現2項重大事故隱患!
9月9日至14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部級督查核查第十組赴廣東省珠海市、東莞市兩地,以查臺賬、查現場等方式對6家重大危險源企業進行檢查。檢查中,督導組發現部分企業存在制度落實流于形式、問題隱患自查質量不高、舉一反三不夠、安全管理制度和現場基礎管理存在欠缺等多項問題,以及在爆炸危險區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在涉及可燃氣體泄漏的場所未設置檢測報警裝置等重大事故隱患。
篩析車間(記者注:該車間防火等級為乙類)一樓爆炸危險區域內一消防管線上設置的水流量指示器為非防爆電氣設備;成品倉庫外側爆炸危險區域內,噴淋管線上壓力開關為非防爆電氣設備;苯乙烯卸料泵東北側爆炸危險區域內一路燈底部接線未采用防爆接線盒……9月10日下午,督導組專家在珠海壬庚新材料有限公司檢查時,接連發現該企業在多處爆炸危險區域內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的重大事故隱患。“這是企業安全意識淡薄、重視程度不足的直接體現。”專家指出,“爆炸危險區域往往存在大量易燃易爆介質,如果企業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一旦發生泄漏,就會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珠海壬庚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設的年產50萬噸聚苯乙烯項目,涉及危險工藝為聚合工藝,共有重大危險源11個,其中一級重大危險源1個。
“消防管線上的水流量指示器是否防爆?”在篩析車間一樓,專家詢問道。由于消防管線設置位置較高,專家借助外物提高身位,利用防爆手機拍到了水流量指示器銘牌,確定水流量指示器為非防爆電氣設備。“真的很感謝!要不是專家較真,這些地方我們平時檢查很容易疏忽,隱患問題很難發現。”一名地方監管人員說。
此次督查核查中,專家還發現部分企業消防項目管理不嚴格、可燃有毒氣體探測報警管理疏漏等問題。例如,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項目負責人未到現場實地開展消防設施維護相關工作,企業未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企業報警信息缺少記錄分析,報警設定值與安全操作規程不一致等。
督導組在珠海市、東莞市督查核查6家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共發現100多項問題隱患,其中包括2項重大事故隱患。目前,督導組已把問題隱患交辦相關部門和企業,督促其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