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作業分級檢測規程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要求貫徹執行GB4200—84而制訂,本標準在內容上與GB4200—84和GB934—89保持一致。
通過制定本標準,使執行GB4200—84和GB934—89的現場操作具體化、科學化、規范化,并在全國范圍內保持統一,以滿足執行GB4200現場工作和數據交流與分析對比的要求。
依據GB4200—84和GB934—89制定本標準時,在嚴格遵守GB4200—84和GB934—89的各項基本要求的同時,還增加了經過實踐證明適合實際工作又不妨礙GB4200—84和GB934—89執行的內容。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都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防塵防毒工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并負責解釋。
本標準由湖北省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武漢市勞動安全衛生檢測站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楊少杰、王在剛、李毅、朱寶玉、萬福饒、王黟山、嚴廣漢。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溫作業分級的測定內容及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室內有生產性熱源的作業危害程度的分級測定。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200—84 高溫作業分級
GB931—89 高溫作業環境氣象件測定方法
3 測定內容及方法
3.1 勞動時間率的測定
3.1.1 原理:隨機選擇工種(崗位)代表性作業者2名以上(含2名),記錄作業者的實際活動內容和動作持續時間、高溫作業時間及休息時間。通過計算一個工作日平均休息時間。求出一個工作日勞動時間率。
3.1.2 器材
秒表或具有相同精度、功能的計時器。
3.1.3 勞動時間的測定
3.1.3.1 按下列原則選擇測定對象:
a. 本崗位(工種)工齡在1年以上;
b. 年齡在20歲~45歲之間;
c. 身體狀況能勝任本職工作;
d. 若無作業者滿足上述條件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e. 在對未成年工或女工進行檢測時,未成年齡要按法定要求劃分,女工年齡仍按本條b執行。
3.1.3.2 準備記錄表格(見附表A)及記錄工具。
3.1.3.3 準備、檢查計時器。
3.1.3.4 在生產正常情況下,對每個跟蹤測定對象,連續記錄一個工作日,連續記錄2d以上(含2d),每工種(崗位)記錄的工作日數不得少于4人·d。具體記錄要求如下(記錄表見附錄A):
a. 記錄測定對象各類動作的持續時間、高溫作業時間及其作業場所;
b. 一般情況下,超過1min的動作應單獨列項記錄持續時間、高溫作業時間及作業場所;
c. 若某一動作在持續過程中改變了作業場所(以及高溫作業場所)或作業性質,應另列項作記錄。
3.1.3.5 對各類動作進行歸類,并按要求統計休息時間,必要時統計各類高溫作業時間。
3.1.3.6 休息時間按(1)式計算
式中:tr——一個工作日平均休息時間,min/d;
ti——第i次休息的持續時間,min;
D——記錄日天數,d。
3.1.3.7 若必要時各類高溫作業時間可按(2)式計算:
式中:tp——p高溫作業一個工作日平均持續時間,min/d;
tj——p類高溫作業第j次作業持續時間,min。
3.1.4 勞動時間率按(3)式計算:
式中:Tc——勞動時間率,%。
3.2 定內、外溫差的測定
3.2.1 原理:以本地區實際出現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為準(或大于設計溫度),運用通風干濕球溫度計或數顯自動綜合溫度測試儀同時測定溫度作業地點氣溫和室外氣溫,查表或讀數求得空氣相對濕度,計算求出室內、外溫度差。
3.2.2 器材
機械(電動)通風干濕球溫度計和數顯自動綜合溫度測試儀,測定范圍0℃~50℃。
3.2.3 氣溫和空氣相對濕度測定方法
3.2.3.1 室內測定點選擇原則
a. 測定點應設置在有代表性作業者高溫作業地點和經常停留地點,盡可能靠近作業者,但不影響作業者正常操作和測定;
b. 測定點必須包括高溫作業溫度最高或作業者接觸時間最長的作業點,以及上述兩種情況同時具備的工作地點。
c. 測定高度為立位作業1.5m高,坐位作業1.1m。
3.2.3.2 室外測定點
應選擇在比較空曠的場地,無陽光直射并通風的地方。
3.2.3.3 準備記錄表格(見附錄B)及記錄工具。
3.2.3.4 在地區實際出現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或大于設計溫度)時,在生產正常情況下,停止局部降溫措施30min后,按GB934中7.1規定在每日10h~16h之間同時測定室內、外干濕溫度,并將數據記錄于附錄B。每測定點測定次數不得少于2次。
3.2.4 室內、外溫度差和空氣相對濕度
3.2.4.1 室內、外溫度差按(4)—(7)式計算:
式中:Kin——p測點室內溫度;
Kout——測Kin時的室外溫度;
Ki——p測點第i次測定的室內外溫差;
Kp——p測點的平均室外溫差;
K——工種(崗位)平均室內外溫差;
n——p測定點測定次數;
N——工種(崗位)測定點數。
若多個測定點之間溫差差別很大,或作業者活動場所環境條件變化很大,以及高溫作業時間較短時,室內、外平均溫度按(7)式計算:
3.2.4.2 空氣相對濕度
a. 用室內測定點每次測定的干濕球溫度,查專用相對濕度計算表確定空氣相對濕度值,或用數顯自動綜合溫度測試儀測定,并記錄于附錄B。
b. 空氣相對濕度按(8)式計算:
式中:R——工種(崗位)高溫作業場所空氣相對濕度;
Ri——第i測定時空氣相對濕度;
Nr——相對濕度的測定次數。
4 高溫作業分級
按GB 4200中規定執行。
5 分級和測定機構
高溫作業的分級和測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
附錄A (標準的附錄)
工時記錄表
(補充件)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車間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年齡________記錄時間_____________屬何種分級_____________________
記錄者:
附錄B(標準的附錄)
高溫作業分級測定記錄表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車間______工種__________人數________測定日期___________
測定: 記錄者:
附錄C(標準的附錄)
工廠高溫作業測定點位置的確定
(參考件)
C1 生產車間按產品的工藝過程,不同操作崗位和工序,凡有生產性熱源的作業點,分別設置1個測定點。
C2 一個車間內有1臺~3臺同類生產性熱源,設1個測定點,4臺~10臺設2個測定點,10臺以上至少設3個測定點。
C3 移動式生產性熱源,或作業者移動作業時,可按經常移動的長度,20m以下設1個測定點,20m以上設2個測定點。
C4 儀表控制室和作業者休息室內一般設一個測定點,但操作崗位不得少于1個測定點。
C5 一個車間內有2臺以上不同類型生產性熱源時,可將測定點設在散熱量大的生產性熱源的作業點,或分類按C2設測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