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強化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
為深刻吸取近期國內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全力穩控全區安全形勢,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廣西立即采取舉措切實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啟動全區“舉一反三”工作機制
2月24日,自治區安委辦發布《關于啟動全區生產安全事故“舉一反三”工作機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單位深入開展相關領域排查整治,防止重蹈覆轍,并舉一反三開展其他重點行業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場所排查整治工作,切實排除消防安全風險隱患。
抓實抓細電動自行車防控具體舉措
自治區消安辦發布《關于江蘇南京“2?23”火災事故情況的通報》,要求各有關部門:
強化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源頭、流通銷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等環節管理,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飛線充電”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加強住宅小區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持續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突出糾治堵塞疏散通道、電線私拉亂接、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開展目標人群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廣泛發動基層網格員、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力量深入社區、農村、“九小場所”開展“面對面”宣傳提示,普及用火、用電、用氣安全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深化隊伍協同提升綜合處置能力,組織應急、消防、醫療、供水、電力等部門開展聯合演練,進一步完善部門協同應急處置預案,指導住宅小區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建設微型消防站,將樓棟長、物業保安等納入微型消防站隊員,加強值班值守,配備必要的器材和裝備,確保及時有效處置初期火災。
制定電動自行車7項事故防范措施
此外,自治區消安辦制定電動自行車7項事故防范措施。
要求電動自行車棚要合理選址建造,不得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廠房、倉庫、文物保護建筑貼鄰或組合建造,不得占用建筑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不得影響建筑室內外消防設施、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使用;
電動自行車棚的凸出場地外緣(含防風雨棚)應與相鄰建筑的外墻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不得毗鄰建筑的外墻門、窗、洞口等開口部位及安全出口;
電動自行車棚內的停車位應分組布置,根據地區實際確定每組長度或停車位數量,實行劃線和分隔管理;
針對電氣安全方面,要求電動自行車棚應安裝具有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設施;
在完善消防設施、加強監測預警和強化日常管理方面,要求電動自行車棚要因地制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器、室外消火栓等設施,配置滅火器、滅火毯和快速移車裝置等器材;
具有一定規模的電動自行車棚應當安裝具有自動識別、預警功能的24小時視頻監控系統,圖像能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實時顯示和存儲;
要求電動自行車棚的建設、管理或業主單位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夜間巡查,每月對車棚的充電設施、消防設施等設施設備開展一次檢查,及時通知專業人員維修、維護。
南寧市率先行動
三項具體措施出臺后,南寧市在全區率先行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領域包括住宅小區、自建房和機關企事業單位。
其中住宅小區重點整治: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架空層用于停放充電未與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有效分隔的,替換電池入戶充電。
自建房重點整治:在建筑內停放電動自行車和充電,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通暢。
機關企事業單位重點整治:在機關企事業單位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特別是學校學生宿舍、養老院、醫院、商場、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