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辦定于6月15日上汛
依據《天津市防洪抗旱條例》,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定于2023年6月15日上汛。為切實抓好防汛各項工作,日前,市防辦印發通知,要求各單位清醒認識今年“兩多一強”的氣候特點和汛情偏重的嚴峻形勢,樹牢底線思維、極限思維,嚴格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逐級壓實基層防御責任、分片包保責任,從思想上、行動上做好打大仗、打惡仗的準備。
強化值班值守,嚴肅防汛紀律。堅持24小時防汛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堅守崗位,嚴禁擅離職守;防汛關鍵時刻,應急、氣象、水務、自然資源、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門參加市應急指揮中心防汛聯合值守,為科學指揮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聯通設備系統,保持通信暢通。將防汛值班專用電話機、傳真機、衛星電話,防汛、防潮、防山洪專用設備配備到位,并保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開通值班電話、通訊設施、信息網絡、防汛信息系統,并對通訊、網絡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維護,確保汛期信息暢通。
加密巡視巡查,做好應對汛情。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潮情和災情;堅持汛期不過、檢查不止,加強水庫、河道、堤防、閘涵、泵站等防汛排水工程,下沉道橋、軌道交通、地下商業、電力通信等重要基礎設施和企業、學校、醫院、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巡檢巡查。遇強降雨、洪水、內澇、風暴潮和山洪災害,按照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強降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等有關規定,迅速上崗到位,自動采取“關停限避”措施,主動開展應對工作,確保天津市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