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
《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
設備目錄(第二批)》的通知
應急廳〔2024〕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要求,提升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經應急管理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淘汰落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第二批)》(以下簡稱《目錄》)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一、各地區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培訓講座、媒體解讀等多種方式途徑進行宣貫,營造良好氛圍,引導有關企業深刻認識重要意義,加快實施落后工藝技術設備淘汰和改造提升工作。
二、各地區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組織相關企業對照《目錄》自查,摸清落后工藝技術設備底數,明確需改造的企業名單,推動有關企業制定方案、加大安全投入、明確改造時限,做到應改盡改、能改快改,確保安全風險可控;逾期未按要求實施淘汰或改造的,要依法進行查處。
三、各地區應急管理部門要組織專家加強指導幫扶,對標國際先進工藝水平,“一企一策”推動企業高質量完成改造任務,并督促企業做好改造期間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工作,防止在改造過程中發生事故。
四、各地區應急管理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強化統籌組織,與化工老舊裝置安全整治、高危工藝企業自動化改造等工作協同發力推進,抓好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任務落實,推動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4年3月8日
注:生產過程涉及硝化工藝的27種化學品包括: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甲苯、二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乙氧氟草醚、O-甲基-N-硝基異脲、唑草酮、2, 5-二氯硝基苯、3-硝基鄰苯二甲酸、2, 4-二氯-5-氟苯乙酮、硝基胍、5-氯-2-硝基苯胺、2, 4-二氯硝基苯、2, 4-二氟硝基苯、芬苯達唑、阿苯達唑、二甲戊靈、甲磺草胺、氟磺胺草醚、4-氯-2, 5-二甲氧基硝基苯、2-硝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3, 4-二氟硝基苯、1-氨基-8-萘酚-3, 6-二磺酸(H酸)、2-硝基-4-甲砜基苯甲酸、6-硝基-1, 2-重氮氧基萘-4-磺酸(6-硝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