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煤監局強化深井開采安全監察
針對千米深井開采時所受威脅大,沖擊地壓具有不確定性和突發性,山東煤監機構強化對深井開采的安全監察,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規范沖擊地壓礦井的重點監察方式方法。制定印發了《山東煤礦沖擊地壓重點監察意見》,從規范煤礦安全監察的角度出發,明確了重點監察內容,要求從煤礦防沖隊伍建設和沖擊危險預測、落實治理措施、治理效果檢驗等環節入手開展監察。根據受沖擊地壓威脅情況的不同,省局和分局分別確定重點監察礦井,實施省局和分局的重點監察。省局每年對名單中的礦井至少開展一次防治沖擊地壓重點監察,分局對重點監察礦井的監察頻度要2-3倍于一般礦井。同時,不定期組織專家對受沖擊地壓威脅較嚴重的煤礦開展專家會診查隱患活動,共同研究解決突出問題。
二是督促煤礦企業建立防沖綜合保障體系。出臺了《關于規范山東煤礦沖擊地壓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督促煤礦企業建立全方位、系統性防沖管理體系,要求受沖擊地壓威脅的礦井,必須建立由組織保障、制度保障、技術保障、資金保障、信息保障、教育和培訓保障、監督約束和激勵保障等七個分支體系組成的綜合保障體系,分層次、崗位制定防沖工作流程(流程圖),實施規范運作。
三是探索建立適應山東煤礦特點的防治沖擊地壓標準配備方案。優選了一套防治沖擊地壓“標準配備”方案,向山東煤礦企業進行推薦。開展年度專家論證、防沖專項論證,保證預防性防沖技術措施的完善、有效;明確沖擊地壓監測預警裝備標準配置方案;選用合理的卸壓、解危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