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開展道路交通、水利、消防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以及《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區公安廳、水利廳和公安消防總隊分別安排部署了道路交通、水利、消防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區公安廳要求通過此次道路交通“打非治違”,進一步強化路面管控措施,嚴格查處營運車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帶病行駛、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加強源頭管理,嚴厲打擊非營運車輛非法從事客運運輸、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無牌無證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全面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格督促客運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創建“文明示范公路”和“平安暢通縣區”活動,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好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頻發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區水利廳要求從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農村水電、河道采砂、水文測驗、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水利科研與檢驗等7個方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區公安消防總隊要求從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強農牧區火災防控工作、加強液化石油氣火災事故的防范、加強邊境口岸區火災事故的防范、加強重點單位、要害部位火災事故的防范、加強對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消防監管、加強對文物建筑和宗教活動場所的消防監管、加強社會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加強滅火救援和維穩處突各項準備工作等9個方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