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對加強全省職業健康培訓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吉林省安全監管局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加強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推進全省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結合實際,就加強全省職業健康培訓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一是充分認識目前我省已進入職業病的高發期,全省職業危害嚴重,職業病患者數量較大,職業健康形勢嚴峻。用人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的職業危害防護意識薄弱、主體責任不落實、管理水平低,是導致職業健康形勢嚴峻的主要原因。加強職業健康培訓,提高用人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的職業危害防護意識、落實主體責任、提高管理水平,已是當務之急。必須重視和加強職業健康培訓工作,增強監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意識,提高監管部門的監管水平和用人單位的管理水平,實現全省職業健康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是調整職業健康培訓內容,提高培訓質量。現行的安全生產培訓,已包括了職業健康培訓的內容,但已滿足不了當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需要。要根據職業健康監管工作發展的實際情況,對職業健康培訓內容進行適當調整。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職業健康培訓沒有新的規定前,職業健康培訓要以職業健康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職業危害控制的基本要求和職業危害防護的主要措施為主要內容。要根據培訓對象,確定培訓內容重點,確保培訓的實效性。職業健康培訓必須至少保證大綱規定的培訓課時。要把職業健康培訓內容作為考試的必考內容,并適當增加比重。加強職業健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承擔職業健康培訓的教師必須經過培訓,方可從事職業健康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