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委辦四管齊下堅決遏制重特大煙花爆竹事故
為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云政發〔2011〕229號)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和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云府辦明電〔2011〕132號)重要精神,堅決遏制重特大煙花爆竹事故,近日,云南省安委辦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確保今冬明春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省安委辦指出,當前,已進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旺季,是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敏感期和事故易發期。各地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為有效遏制煙花爆竹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省安委辦四管齊下,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監管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針對當前生產經營旺季的重點時段和省第九次黨代會召開、元旦、春節等特殊時期,建立重點地區派駐安監員制度、分片包干聯系制度和應急值守制度。對各級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要落實人員,專門盯守,突出監管重點,強化監管措施,實現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環節的全過程監控。二是立即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煙花爆竹企業自檢自查覆蓋面達到100%,安全監管部門對轄區內企業檢查覆蓋率達到100%,確保不走過場、不留盲區和死角。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對存在“轉包分包”、“三超一改”、“三違”及使用氯酸鉀等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一律從嚴查處直至吊銷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三是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企業領導現場輪流帶班制度,嚴格落實煙花爆竹中轉庫、成品倉庫等重點場所及涉藥工序的安全措施,嚴格產品出入庫及涉藥工序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確保排查出的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或監控。四是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各有關部門要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對出入省通道加大查緝力度,嚴防非法產品流入省內。對煙花爆竹傳統產區和非法生產經營問題突出地區,要由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高壓態勢,并建立群眾舉報獎勵制度,充分發揮輿論和群眾監督的作用。
云南省安委辦強調,對組織從事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進出口煙花爆竹的單位或者個人,要依法依規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因“打非”工作職責不落實、工作開展不力,特別是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經營行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取締,致使非法生產經營現象嚴重或發生事故的,要嚴厲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云南省安全監管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