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積極貫徹落實新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一、組織開展宣貫工作。市安委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鎮鄉(街道)安監站參加學習新《條例》的學習,深刻領會貫徹《條例》的重要意義,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按本行業領域職責任切實做好本職工作,特別要求做好《條例》中新增添的部門職責的落實工作。
二、籌劃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市安監局負責發揮綜合監管職能,支持、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有關部門應當相互配合、密切協作,依法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
三、完善危化品安全許可制度。嚴格建設項目安全許可,促進有關建設單位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工程)的“安全預評價”和“三同時”工作,從源頭上抓好規范。建立健全危化品使用安全許可制度,對于在生產過程當中使用了危化品也必須依法申請辦理危化品使用的安全許可證。完善危化品登記和鑒定的相關規定,加強危化品環境管理的登記以及危化品物理危險性、環境危險性、毒理特性的鑒定。
四、規范監管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突出抓好企業經營管理者和職工貫徹落實《條例》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職工和管理人員貫徹落實《條例》的自覺性。危險化學品單位的負責人必須按規定取得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書,其它管理人員必須經相關部門進行上崗培訓,取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強化危險化學品單位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健全安全領導體制,明確責任分工,完善管理制度,落實監控措施和手段以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關證照齊全方可進行經營活動。
五、推動裝置、工藝的本質安全化。在危化品企業大力推行緊急制動剎車系統,從技術改造上提升危化品生產、使用企業的安全保障。
六、加大了對危化品生產經營非法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力度。加快制定相關配套的部門規章和技術標準,強化對危化品的安全監管監察,針對未經安全條件審查,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的,由安監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上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