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政府出臺《意見》
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適應當前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需要,有效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近期,唐山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涉及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職責、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保障等5個方面35條內容,旨在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形成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專業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是指各級應急管理部門依法對本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下級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宏觀指導、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機構改革后,各級各部門在工作職責調整的同時,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發生了較大變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面臨諸多新情況和新問題。該《意見》的出臺,是唐山市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一項具體舉措,是落實安全生產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填補了唐山市在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規范性文件的空白,為新形勢下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撐。
該《意見》明確了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的7項職責和聯席會議、計劃備案、定期報告、函告約談、情況通報、目標考核、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等7項工作制度,讓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知道綜合監管管什么;明確了嚴把安全生產準入、深化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構建安全生產誠信體系、推廣應用先進科學技術、加強安全生產基層能力和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推進“雙控”機制、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承諾制建設、強化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經濟政策引導、依法行政執法等11項監管措施,讓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知道綜合監管抓什么;明確了會議文件部署、聯合執法檢查、綜合督查指導、專家入企評估、媒體輿論監督等5種監管方法,讓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知道綜合監管怎么管,強化綜合監管的時效性,引導全市安全生產更快走上規范化、科學化建設軌道。
下一階段,唐山市將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意見》的要求,理順職責、明確任務,細化措施、壓實責任,持續推進《意見》落地落實落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