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積極行動 部署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2014年4月16日,一艘載有475人的韓國籍“歲月號”滾裝客船,從韓國仁川駛往濟州,在韓國西南部屏風島附近海域沉沒,截至4月18日,事故造成28人死亡、268人失蹤。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下發《關于切實加強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安委辦明電〔2014〕6號),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安全出行。 4月19日,安徽省副省長楊振超就落實國務院安委辦文件精神,做好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請省安委辦迅速轉發各地和相關部門,全面抓好通知要求的落實,要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立即開展客運船舶安全專項檢查,嚴格執行“五嚴禁”,及時整改問題不留死角、不留隱患。要加強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和處置,做到遇險救助快速、有序、高效,確保人民群眾安全”。為切實貫徹總局相關文件精神和省領導批示要求,安徽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采取三項措施部署水上交通安全:一、吸取教訓,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 全面貫徹中央領導、省政府領導同志關于深刻吸取韓國“4·16”海難事故教訓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進一步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增強預防水上交通事故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防范水上交通事故發生。二、突出重點,進一步落實水上交通安全責任。結合開展汛期、“五一”等重點時段的安全檢查,將轄區內渡口、渡船作為水上安全監管的重點,并將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當地政府、行業監管部門、船舶運輸企業、船長和船員。交通運輸(海事)部門要針對學生渡運和大風暴雨等惡劣天氣,采取旁站式管控措施,確保渡船安全。立即組織鄉鎮政府、交通(海事)等部門排查整治渡口、渡船安全隱患,對發現渡船超員、超載等行為,交通(海事)部門要立即滯留船舶,并按規定的上限進行處罰。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水上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一旦發生水上交通事故,能做到快速、有序、高效處置,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三、迅速行動,扎實開展客運船舶安全專項檢查。有關水上交通運輸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迅速開展客運船舶安全專項檢查,督促轄區內水上客運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抓好預防事故的各項措施落實。要繼續采取“四不兩直”暗查暗訪等形式,加強聯合執法,強化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合力,及時整改排查出的問題,確保專項檢查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