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監局在海西州大柴旦地區召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會議
2014年4月7日,青海大頭羊煤業公司二礦井下104巷道發生冒頂事故,造成2人死亡。接到事故報告后,青海煤監局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地方政府及安全監管部門認真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切實做到一礦出事故,百礦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省受警示。 4月10日,青海煤監局在海西州大柴旦地區組織召開了煤礦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會議,就切實做好下一步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監管部門和各煤礦企業要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國家安監總局、省委省政府領導關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一思想,緊緊繃住安全這根弦不放松,以認真嚴肅的態度,深刻汲取事故教訓,高度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以勇于負責、敢于擔當的能力、善抓落實的能力、改革創新的能力,扎實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二是各煤礦企業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雙七條”規定,認真排查各類安全隱患,深入開展“保護礦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主題實踐活動,按照“推雙七、強三基、保三降、促提升”的總要求,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落實到生產經營的每一個崗位,建立技術保障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從根本上夯實安全生產基礎。三是加強現場管理,堅持礦領導下井帶班制度,加大煤礦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安全意識,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堅決杜絕“三違”現象發生,全面推進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持續好轉。四是各級地方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應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不斷提高執法效率,嚴格責任追究,加大對煤礦企業非法、違法、違規違章和各類安全隱患的查處力度,深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不斷夯實安全生產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