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出臺“意見”促進煤礦轉型升級
云南省政府出臺“意見”促進煤礦轉型升級兩年內關閉400對礦井 4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意見》(云政發〔2014〕18號),對全省煤礦轉型升級和科學安全發展作出了安排部署。《意見》提出,要堅持走資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少和可持續的煤炭工業發展道路;通過“整合重組一批、改造升級一批、整頓關閉一批”,進一步減少煤礦企業和小煤礦數量,提高煤炭產業集中度;切實調整產業結構,努力推進煤炭產業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目標:兩年內關閉400對礦井《意見》明確,要加快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煤炭生產集約化程度,推進轉型升級。大力推進煤礦機械化和安全質量標準化、自動化、信息化“四化”建設,改善煤礦生產和安全基礎條件,有效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到2015年底,全省煤礦百萬噸死亡率力爭控制在0.8以內,煤礦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依據全省煤礦應具備的條件和“三個一批”的標準實施關閉,切實減少煤礦數量,到2015年底,全省煤礦數量在2013年基礎上減少不低于400對。《意見》對煤礦企業市場準入標準和煤礦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作了進一步明確,并對整合重組、升級改造、整頓關閉“三個一批”的條件、范圍和方法步驟提出了嚴格要求,同時,對各產煤州(市)、省監獄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團公司整頓關閉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其中,整合重組煤礦于2014年底前完成,改造升級的煤礦應于2015年底前取得項目核準或機械化改造方案批復,整頓關閉的煤礦分兩批,2014年關閉160對以上,2015年關閉240對以上(曲靖、昭通兩個重點產煤市整頓關閉任務為:曲靖市2014年整頓關閉煤礦63對以上、2015年整頓關閉96對以上,合計整頓關閉159對以上;昭通市2014年整頓關閉煤礦34對以上、2015年整頓關閉52對以上,合計整頓關閉86對以上)。 保障:安排4億元財政獎勵資金《意見》就全省煤炭產業轉型升級提出了“落實監管責任、優化行政服務、強化目標督查考核、施行財政獎勵、切實維護礦區穩定”等保障措施,并明確了各項工作的責任州(市)和部門。其中,明確提出:在爭取國家淘汰落后產能中央財政獎勵資金支持的同時,省財政2014—2015年2年安排4億元對有關州(市)人民政府給予必要的獎勵性補助。其中省財政預算2014年、2015年各安排小煤礦煤窯整頓治理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1億元,從省級留成的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中安排2億元,開展工作所需經費從上述省財政預算安排的小煤礦煤窯整頓治理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中列支。各產煤州(市)、縣(區)人民政府必須安排相應專項資金支持整頓關閉工作。對關閉推出的煤礦,執行退款退費制度。《意見》同時就實現全省煤炭產業科學安全發展提出五方面要求,并逐一把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州(市)及省級有關部門:一是加快煤礦技術進步和“四化”建設;二是大力推進煤炭資源綜合利用,延伸產業鏈;三是提高煤礦隊伍素質,強化勞動用工管理;四是強化煤炭要素保障,確保平穩運行;五是突出重點,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云南煤監局 李朝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