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各地五項措施加強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
隨著清明節的到來,農業生產性用火及祭祀性用火現象明顯增多,給森林防火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為此,浙江各地從五個方面切實加強清明期間森林防火有關工作。 一是加強宣傳抓防范。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工作宣傳力度,深入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高音喇叭、黑板報、宣傳車、橫幅、標語等宣傳工具,大張旗鼓地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同時發動基層各單位黨員干部進行入戶宣傳,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氛圍。 二是提倡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各地結合春季植樹造林工作,大力提倡在清明節期間植長青樹、獻鮮花等無煙祭祖活動。同時,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及黨員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嚴禁火種上山。 三是落實責任,加強巡查。清明節前后,全省各地將落實責任人對林區主要出入口、墳墓集中地段進行重點把守,對攜帶火種上山的群眾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將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禁止一切火源上山。同時,加強巡查,對農業生產用火加強管理,加強對流動人口、特殊人群的管控。 四是快速響應,科學撲救。按照森林防火預案要求,各地積極做好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一旦有火情立即出動,快速處置,及時撲滅森林火災,確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時,始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科學撲救,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五是加強值班,確保信息暢通。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間,各地將嚴格落實基層鄉鎮、街道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同時,組織督查組開展督查,發現因責任人員脫崗、漏崗或對火情瞞報、遲報而引發較大森林火災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