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監管局以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多管齊下全面加強會議和文件管理
今年以來,上海市安全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采取多項有效措施,大力加強會議和文件管理,切實轉變會風和文風。
一是嚴格會議計劃審批。要求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并結合預算安排,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提出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報辦公室匯總、統籌、審核,并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審定。凡未列入計劃或安排預算的會議,原則上不予召開。確因工作需要,在計劃外召開的重要會議,一般應該在會前兩周將會議方案和預算報辦公室,經分管局領導和主要領導同意增補計劃及預算后方能召開。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務院安委辦)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原則上會后就地立即召開部署落實的工作會議。
二是嚴控會議數量規模。業務工作相近的會議合并召開,只安排與會議內容密切相關的部門和單位參會,提高會議效能。市安全監管局和市安委辦召開的全市性會議,會議時間控制在1.5小時以內。市(市安委會)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一般每年召開1次。區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1次。區縣安全生產專題(業務)會議,根據工作需要按照規定報批后召開,時間一般為半天。以處室名義召開的區縣安全生產專題(業務)會議,安排在區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期間進行。市安全監管局干部大會以局黨組或局行政名義召開,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2小時。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原則上每兩周召開1次。
三是不斷提高會議質量。為提高會議效率,事先應作周密安排。提請局長辦公會討論的材料(OA系統自動生成文檔除外)必須由主辦處室報分管領導并發送相關處室事先審閱,每個議題匯報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為減少等會現象,優先安排審議參會人員多的議題,后審議參會人員少的議題。對重要會議部署任務落實情況實行跟蹤督辦,確保會議取得實效。
四是持續規范文件管理。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一律不發。凡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已作出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制發文件。現行文件規定仍然適用的,不再重復發文。對區縣發文進行統籌協調,對多個處室就相關事項的發文實行歸口管理、合并下發,業務性工作以培訓為主,不另下發文件。
五是著力改善文件質量。文件減少關于重要性或意義的一般性論述,注重語言文字規范簡潔、條理清楚、文字精煉,突出思想性、針對性和操作性。加大《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和《黨政機關公文格式》的宣貫力度,嚴格按照公文擬寫和制作的要求,加強文稿審核,進一步提高公文的規范化、科學化和標準化水平。督促業務處室在文件制發前深入區縣調研基層實際情況,提高文件的可操作性;在文件制發后對區縣執行情況加強跟進指導,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破解難題;拓展與區縣溝通平臺,研究探索通過互聯網和電子郵件系統加強各業務處室與區縣的業務交流和工作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