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進一步加強液氨使用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吉林寶源豐禽業公司6·3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后,我省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指示精神,重點對液氨使用企業進行了排查。從檢查情況看,一些地方液氨使用企業存在數量多、分布廣、規模小,企業安全意識差,從業人員的素質和管理能力低,裝置未經正規設計或者隨意改建情況普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老化等問題。為切實提高我省有關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日前,省安全監管局專門作出部署,就進一步加強液氨使用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一、加強液氨設備系統的安全管理。要求制冷、電力、冶金等相關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液氨系統的安全檢查,建立儲罐液氨存量紀錄、日常運行操作記錄和巡查記錄。在液氨儲存、運輸、使用等環節,要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制訂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液氨使用崗位要設立包括氨的理化性質、危害性、防護和搶險措施等方面內容的安全周知卡,制冷、壓力容器操作工經專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有液氨充裝、分裝環節的企業,按有關規定申領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嚴格液氨使用企業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冷庫及氨儲罐設備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經正規設計,其安全設施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冷庫設計規范》(GB50072-2010)等規定的要求。
三、強化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規定,液氨儲存量超過10噸,即為重大危險源。相關企業液氨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其監督管理,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的規定執行,依法及時報備。
四、落實液氨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措施。一是加強液氨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定期對液氨壓力管道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制冷機軸封、閥門連接處、液氨儲罐和蒸發器的液面計接口等比較容易發生氨泄漏的地方,并做好記錄;發現老化、滲漏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腐蝕嚴重的應及時更新。二是液氨儲罐區和液氨輸送泵區、氨制冷機器間和設備間、凍結間、調節站,液氨鋼瓶儲存(重瓶)區、液氨鋼瓶使用區、裝卸臺、用氨生產車間應設置固定式氨氣體濃度報警儀;液氨鋼瓶儲存倉庫、用氨廠房的氨氣體濃度報警儀應與相應的事故排風機聯鎖。三是氨制冷機房應設置防爆型照明設施及開關,氨壓縮機房應設置蓄電池防爆型應急照明燈具。四是儲罐及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氨氣體濃度報警儀等應按有關要求進行定期檢驗。
五、完善企業日常應急安全工作。液氨使用企業要加強重點部位和重點設備的日常監控,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維護完善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措施,明確責任進行規范管理,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按要求制訂各項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等。
六、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各級安監部門要主動與質監、消防等部門加強聯系,形成液氨使用企業安全監管聯動機制,實現互通共享管理信息,相互協作配合,聯合執法解決難點、重大問題,達到安全違法行為“防范在先、發現及時、制止有效、查處到位”的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