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新安法 實現用文化管控企業安全(一)
一、企業領導及管理人員應踐行安全承諾,履行安全職責
領導層是安全文化建設的決策層,企業領導的重視和承諾是安全文化建設的基石和保障。在建設安全文化的過程中,要明確企業領導人的責任。企業領導應建立包括安全價值觀、安全使命、安全方針、安全目標等方面的安全承諾,為企業及全體員工明確安全的本質、安全的價值、安全發展方向及正確的安全態度,并率先將安全思想、安全理念應用于工作實踐中,以安全理念為引領,制定安全發展戰略,為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提供強有力的領導力與支持力,并承擔主體責任。
此外,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應積極推進安全文化體系的建立與實施,管理與監督安全思想、安全戰略、安全目標的貫徹與執行,以及建立完善并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安全生產失信懲戒制度,做好安全承諾工作,并定期對承諾書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為員工安全意識的提升提供制度保障。同時應不斷提高自己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及時貫徹落實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做好各環節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參加、組織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認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及時反映、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加大監督監管,著重解決現場安全問題,為職工打造安全的生產環境,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的持續改進。
二、建立全員共建安全文化的參與機制
員工參與是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基礎。按照新安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的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生產經營單位制定或者修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通過依法組織、科學管理,鼓勵全員參與安全文化建設,從被動接受安全管理轉變為主動參與安全生產監督與管理,并實現自主安全管理。此外,高效的安全信息溝通和交流機制會激勵與促進全員參與安全工作的積極性,通過及時有效的橫向與縱向溝通,加強了領導層、管理層及員工之間的聯系,以促進對安全管理工作達成共識,提高了員工對企業安全思想、安全戰略、安全制度、安全狀況的理解與掌握,實現了安全文化體系的落實。
摘選自《現代職業安全》2015第3期
《新安法促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