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的是方略,擔負的是責任,托起的是生命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必須堅持不懈抓好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筆者作為一名基層安監工作者,在認真聆聽了總理的《報告》后認為,《報告》言簡意賅、擲地有聲,不僅彰顯了共和國總理與人民群眾的魚水深情,而且體現了黨和國家領導人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無限尊重,可以肯定的說,《報告》把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列入治國理政方略,擔負的是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責任,托起的是人民群眾的生命。
如何落實李克強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對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提出的目標任務,杜絕“令人痛心”的事故再度發生,是擺在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安全監管工作者面前的一個十分艱巨而重大的政治任務。
常言道,人民群眾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是我們的力量之源、勝利之本、執政之基。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形象聲譽。沒有安全的生產生活環境,發展就無從談起,一切美好向往都將化為烏有。
習總書記指出,安全生產,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要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利益,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讓人民群眾平安共享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成果,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方針和原則。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進程中,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安全監管工作者不僅承載著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責任,而且寄托著人民群眾的信任與期望。
黃金有價,生命無價。對生命和健康的無謂毀壞是一種道義上的罪惡;對可預防的事故不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負有道義上的責任。一撇一捺的“人”字,不僅代表支撐天地的脊梁,而且寓意著相互支撐的法則。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法規制度,為推進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制度化、法治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進了經濟社會健康平穩發展。但是,“特別令人痛心的是,去年發生了“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和天津港特別重大火災爆炸等事故,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慘重,教訓極其深刻,必須認真汲取。”
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事故災害是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安全監管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必須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入手,大力推進思路理念創新、制度手段創新、體制機制創新,明確并嚴格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的領導責任、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企業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形勢調查分析、研判評估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防控體系,把基層一線作為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的主戰場,堅持標本兼治、關口前移,源頭治理、前端處理的原則,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網絡建設,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及時清除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各類隱患。相信,有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嚴格健全的法治體系,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形勢一定會出現更加持續、穩健的良好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