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江門建滔化工有限公司現場管理混亂
有些設備過期了 敞口取樣很危險
7月25日,全國化工行業執法檢查廣東工作組在廣東省江門建滔化工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存在14項安全隱患,其中重大安全隱患2項。鑒于該企業的安全隱患較多,尤其是2項重大安全隱患不能立即消除,檢查組當即要求當地應急管理部門依法令該企業停產整改。
動火作業不規范 安全間距也不足
檢查組在查閱該企業資料時發現,編號為20190103的江門建滔化工有限公司動火安全作業證上顯示,動火時間為2019年1月3日8時30分至2019年1月3日15時0分。而另一份資料顯示,動火作業完成時間為2019年1月3日18時30分。
“依照這張動火安全作業證,我們可以判定你們進行了長達三個半小時的無證動火,這違反了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已經構成安全隱患。”專家指出。
面對專家提出的問題,企業負責人立即表示以后會規范管理動火作業證。動火作業證管理可以立即整改,但另2項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起來,卻不那么容易。
江門建滔化工有限公司主控室位于甲類廠房內,未獨立設置,且布置在二層平臺,與氧化器安全間距不足。而根據相關規定,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的總控制室應獨立設置。此外,該企業主控室無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唯一的進出口面向甲醛裝置一側,即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不滿足國家標準關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據企業負責人介紹,江門建滔化工有限公司于2000年建成投產,出現上述重大安全隱患,主要是受困于當時條件不足,并且廠區計劃于明年搬遷。
除主控室位置不符合要求外,該企業的甲醛裝置控制室內采用非防爆的民用插座,同樣屬于重大安全隱患。根據有關規定,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應按國家標準設置檢測報警裝置、爆炸危險場所應按國家標準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此外,該企業甲醛裝置空氣分離器的安全閥也未按時校驗,安全閥使用期限截至2018年11月22日。蒸發鍋爐也同樣出現過期使用的問題,就連企業的應急藥箱內的部分藥品也過期了。
負責人盲目操作 專家險被甲醛傷
敞開式取樣口
“取樣口怎么會是敞開式的呢?你們沒有密閉取樣系統嗎?”
面對專家的詢問,企業負責人介紹說,目前該企業所有的取樣口都是如此。專家發現,該取樣口既沒有標明是何種物質的取樣口,周圍也沒有勞動防護用品穿戴提示,便立即要求負責人將敞開式取樣口的蓋子打開,進行檢查。
誰知該負責人自己未穿戴防護用品,也未給專家提供,就打開了蓋子。蓋子剛掀開一角,專家還沒來得及探頭查看,便迅速轉身用手護住雙眼。記者剛要詢問專家為何捂眼睛,就“聞”出了答案——甲醛已經“鉆”出來了。
據了解,甲醛屬于國家規定的高毒物質,其主要危害表現為對皮膚黏膜的刺激作用,當甲醛在室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就會有不適感。當甲醛濃度大于0.08mg/m3時,可引起人眼紅、眼癢、咽喉不適或疼痛、聲音嘶啞、打噴嚏、胸悶、氣喘等,而當濃度達到30mg/m3時,會立即致人死亡。
雖然殘留在取樣口的甲醛濃度未探測,但是約15秒后,專家的眼睛才能睜開。如果專家采取措施不及時,后果可想而知。
“像這樣敞開式取樣,無論你們使用的是何種防護用品,取樣工人的安全都難以得到可靠保障,并且容易造成甲醛泄漏。”據專家介紹,根據相關規定,對存在劇毒及高毒類物質的工藝環節要采用密閉取樣系統,有毒、可燃氣體的安全泄壓排放要采取密閉措施。
除甲醛取樣系統存在安全隱患外,甲醛管線部分法蘭壓力等級也不匹配,連接螺栓竟未上全。據專家介紹,現場設備不完好,極易造成泄漏,從而引發事故。
面對該企業的安全隱患,檢查組向企業負責人詳細說明了存在的安全風險,并提出整改建議,還將企業的隱患清單反饋給當地應急管理部門,要求應急管理部門立即給企業下發停產整改意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