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暗查暗訪問題曝光
一、違法違規組織生產建設現象嚴重。抽查的2處整合技改建設煤礦均存在違法組織生產現象,且均存在蓄意造假行為。山西大同煤礦集團梨園河煤礦(建設礦井)手續不全,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忻州監察站于2016年12月13日責令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業,大同煤礦集團公司也于2016年12月19日責令立即停止一切生產采掘作業,然而,梨園河煤礦從未停止采掘作業,直到23日早班現場檢查時,井下仍安排采掘等作業人員多達281人,且不如實填寫生產調度臺賬,蓄意造假。該礦不但不執行停產監察指令,而且違反批準的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超強度組織生產,礦井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批準一水平1面2掘投產, 而現場實際一、二水平同時生產,共布置3個采煤工作面和7個掘進工作面同時生產作業。山西陽煤集團寧武榆樹坡煤礦(建設礦井)違反監察機構停產指令,存在違規擅自組織生產現象,且不如實填寫安全生產調度綜合臺帳和入井檢身記錄,資料造假。
二、部分礦井安全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功能不完善,管理不規范。山西潞安集團潞寧煤礦安全監控系統不完善, 22118采煤工作面風流瓦斯傳感器未實現瓦斯超限斷電和故障閉鎖;安全監控系統的控制終端未設在礦調度值班室,未做到聯合值守,監控值班人員操作不熟練。山西陽煤集團榆樹坡煤礦、山西大同煤礦集團梨園河煤礦、山西寧武大運華盛老窯溝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均未設置故障閉鎖功能。
三、部分礦井通風系統不完善,可靠性差。山西潞安集團潞寧煤礦為高瓦斯礦井,二四采區無采區專用回風巷,且二四采區與二二采區通風系統不獨立。山西大同煤礦集團梨園河煤礦21采區與22采區通風系統不獨立。山西焦煤集團馬蘭煤礦南五下組煤采區與南一下組煤采區通風系統不獨立;南五下組煤采區內通風設施設置不符合要求,通風系統紊亂;突出煤層違反規定串聯通風,18506高抽巷開口掘進工作面回風串聯18506皮帶機巷掘進工作面。
四、部分煤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落實不到位。山西焦煤集團馬蘭煤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安全管理人員防突意識不強,對本礦煤層突出情況不清楚;防突措施落實不到位,部分采掘工作面未編制防突措施,未進行預測預報,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五、部分煤礦人員位置監測系統設置不符合要求,運行不正常。山西大同煤礦集團梨園河煤礦人員位置監測系統未投入使用。山西陽煤集團榆樹坡煤礦無人員位置監測系統。
六、部分煤礦安全管理混亂。山西潞安集團潞寧煤礦安全副礦長不清楚自身安全生產責任制,且責任制中內容照搬照抄,沒有針對性;該礦礦長還兼職其他煤礦的管理,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的規定;礦領導對安全生產大檢查“八查”內容不清楚,未對照檢查。山西陽煤集團榆樹坡煤礦未按國辦發〔2013〕99號文件要求配齊專業技術人員。山西潞安集團潞寧煤礦安全監控控制室無人值守。所查山西潞安集團、山西陽煤集團、山西大同煤礦集團分別兼并整合的潞寧煤礦、榆樹坡煤礦、梨園煤礦現場管理均存在重大隱患,反映出安全管理混亂,與由地方監管的老窯溝煤礦現場管理相比,差距較大。
七、長期停產停工煤礦監管不到位。本次暗查抽查了1處長期停建煤礦,山西潞安集團潞寧忻峪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自2014年上半年以來長期處于停建狀態,井口設置鐵柵欄并違規采用棉被等可燃物封堵,停風后未按規定封閉嚴實,也未進行有害氣體檢查,未設警示標志。該礦也未派駐盯守人員。
八、省屬國有重點煤礦整合礦井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未落實盯守人員。有關部門和煤礦企業集團安全生產大檢查部署不到位,組織開展的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不認真、不深入。對邊建設邊生產現象甚至違規施工情況,尤其是山西大同煤礦集團梨園河煤礦長期違規施工二水平并已形成采煤工作面進行回采的嚴重問題未及時發現并制止。抽查的省屬國有重點煤礦均未派駐盯守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