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大連所屬企業“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等4起事故作出嚴肅處理
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 近日,國務院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遼寧省大連市的所屬企業發生的“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等4起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復,認定這4起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其中,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2010年“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4起事故涉及的64名事故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0年7月16日,位于遼寧省大連市保稅區的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原油庫輸油管道發生爆炸,引發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導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設備燒損,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作業人員1人輕傷、1人失蹤;在滅火過程中,消防戰士1人犧牲、1人重傷。據統計,事故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為22330.19萬元。
經查,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責任公司)下屬的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公司同意、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祥誠公司使用天津輝盛達公司生產的含有強氧化劑過氧化氫的“脫硫化氫劑”,違規在原油庫輸油管道上進行加注“脫硫化氫劑”作業,并在油輪停止卸油的情況下繼續加注,造成“脫硫化氫劑”在輸油管道內局部富集,發生強氧化反應,導致輸油管道發生爆炸,引發火災和原油泄漏。
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是:上海祥誠公司違規承攬加劑業務;天津輝盛達公司違法生產“脫硫化氫劑”,并隱瞞其危險特性;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認真執行承包商施工作業安全審核制度;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安全審核就簽訂原油硫化氫脫除處理服務協議;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及其下屬石油儲運公司未提出硫化氫脫除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的意見;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對下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不到位;大連市安全監管局對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管檢查不到位。
國務院批復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將上海祥誠公司大連分公司經理李偉,天津輝盛達公司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張海軍、總經理張德勝,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運行管理部經理劉昌東,中燃油公司市場處處長沈璠等14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共給予29名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給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蔣潔敏警告處分;分別給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李新華、廖永遠記過處分;分別給予中石油股份公司副總裁劉宏斌、中石油股份公司安全總監賀榮芳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王立華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鄭明禹行政記過處分;依法免去大連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公司董事長張景福的董事長職務,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分別給予大連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孫宏偉,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總經理、黨支部書記陳石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同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天津輝盛達公司、上海祥誠公司等相關責任單位分別處以規定上限的行政處罰。責成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向國務院國資委作出深刻檢查。
該起事故發生后,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遼寧省大連市的所屬企業又連續發生了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2010年“10·24”火災事故和大連石化分公司2011年“7·16”火災事故、“8·29”爆炸火災事故等3起責任事故,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同意遼寧省人民政府和大連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對這3起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共給予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原總經理蔣凡、副總經理焦玉瑞,中石油中油遼河工程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李明輝,大慶石化建設公司執行經理王洪濤等35名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同時,對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大慶石化建設公司、大連七星監理公司和大連市甘井子區北方石化機械配件廠分別處以相應的行政處罰。
國務院批復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認真組織開展石油庫安全、消防、環保等方面的隱患排查,限期徹底整改;對在建的石油庫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清理整頓;進一步完善大型石油庫和化工建設項目的規劃布局;制訂完善我國石油庫設計標準,進一步提高安全、環保準入門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和環境監管,嚴防生產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附件: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大連所屬企業“7·16”輸油
管道爆炸火災等4起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一、對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
(一)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人員。
1.孫利,上海祥誠公司大連分公司員工。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審。
2.王勇,上海祥誠公司大連分公司員工。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審。
3.李偉,上海祥誠公司大連分公司經理。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
4.張立輝,上海祥誠公司石化部經理助理。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
5.戴小兵,上海祥誠公司石化部經理。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
6.遲紅軍,天津輝盛達公司技術員。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
7.田仲明,天津輝盛達公司生產助理。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被依法逮捕。
8.張德勝,天津輝盛達公司總經理。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審。同年9月9日,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刑事拘留。同年9月16日,被依法逮捕。
9.張海軍,天津輝盛達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2010年8月2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審。同年9月9日,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刑事拘留。同年9月16日,被依法逮捕。同年10月9日,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審。
10.張永常,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石油儲運公司生產安全員。2010年8月4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審。
11.甄煒,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石油儲運公司生產調度員。2010年8月4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審。
12.劉昌東,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運行管理部經理。2010年8月4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審。
13.唐軍,中燃油公司市場處副處長。2010年8月27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審。
14.沈璠,中燃油公司市場處處長。2010年8月27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審。
(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人員。
1.陳石,大連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總經理、黨支部書記,給予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劉玲,大連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企業發展部副經理(主持工作)、黨支部委員,給予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胡殿明,大連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總會計師兼安全總監、黨委委員,給予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孫宏偉,大連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給予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5.張景福,大連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董事長,依法免去大連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和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的董事長職務,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6.戚韞,中共黨員,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部執行崗業務經理,給予行政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李闖,中共黨員,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部副總經理,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耿健,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部副總經理、黨支部委員,給予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9.鄭駿,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公司)原油部總經理、黨支部委員,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朱世明,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公司)項目與安全質量管理部副總經理兼公司健康安全環保(HSE)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給予行政降級處分。
11.孫厚剛,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兼項目與安全質量管理部總經理、黨支部委員,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2.趙勇,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3.呂建池,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安全總監、黨委委員,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4.王立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濟師、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5.楊玉玲,中共黨員,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環保處副處長(主持工作),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6.蘇震,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安全總監、黨委委員,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7.李久杰,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8.鄭明禹,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9.孫國鵬,中共黨員,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石油儲運公司生產技術部部長,給予行政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馬用祥,中共黨員,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石油儲運公司安全環保部部長,給予行政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1.聶成均,中共黨員,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石油儲運公司副經理兼安全總監,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2.遲曉斌,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石油儲運公司經理、黨總支書記,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3.宋偉,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安全環保處處長、黨支部書記,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24.賀榮芳,中共黨員,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安全副總監、安全環保與節能部總經理,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公司安全總監、安全環保與節能部總經理,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25.劉宏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公司副總裁、銷售分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26.廖永遠,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安全總監,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公司副總裁,給予記過處分。
27.李新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國聯合石油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給予記過處分。
28.蔣潔敏,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給予警告處分。
29.江毅,中共黨員,大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四處處長,給予記大過處分。
二、對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10·24”火災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
1.李興榮,中石油遼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設工程一公司施工現場2機組氣焊工,解除勞動合同。
2.張波,中共黨員,中石油遼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設一公司金屬儲罐公司一隊副隊長、大連保稅油庫一期恢復工程項目部作業二班班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張玉明,中石油遼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設工程一公司大連分公司副經理兼黨支部書記、大連保稅油庫一期恢復工程項目部生產經理,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4.劉巖,中石油遼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設工程一公司大連分公司經理兼黨支部副書記、大連保稅油庫一期恢復工程項目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5.孫樹山,中共黨員,中石油遼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設工程一公司總工程師兼安全總監,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6.程顯東,中共黨員,中石油遼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設工程一公司經理兼黨委副書記,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7.李冰,中石油中油遼河工程有限公司熱力工程所副主任、黨支部書記,大連保稅油庫一期恢復工程項目施工部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8.王永新,中共黨員,中石油中油遼河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主任、大連保稅油庫一期恢復工程項目執行經理兼安全總監,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9.李明輝,中共黨員,中石油中油遼河工程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兼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恢復重建項目副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0.王鑄,中石油寰球工程項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施工監理部總監,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11.郭忠民,中共黨員,中石油寰球工程項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PMC安全總監,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2.王金泉,中共黨員,中石油寰球工程項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PMC項目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3.劉亞平,中共黨員,中石油寰球工程項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總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4.張景福,大連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董事長,鑒于該同志在“7·16”事故調查中還被認定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與“7·16”事故一并處理。
三、對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7·16”火災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
1.徐春吉,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物資供應管理部副部長,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2.宋仕運,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物資采購部部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高士棟,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生產新區設備主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4.李鴻剛,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新區主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5.張野,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機動設備處副處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6.楊毅,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機動設備處處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7.劉棟,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副總經理,予以通報批評。
8.郭強,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副總經理,予以通報批評。
9.王洪濤,大慶石化建設公司執行經理,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10.徐偉,大慶石化建設公司施工員,予以行政撤職處分。
11.楊家樂,大連七星監理公司監理人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四、對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8·29”爆炸火災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
1.關海若,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儲運車間主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2.文繼明,儲運車間設備副主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3.劉勇,儲運車間生產副主任,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4.周才江,儲運車間技術負責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5.謝廣斌,儲運車間設備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6.王劍,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第五聯合車間副主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7.楊殿臣,第五聯合車間工藝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8.張家棟,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生產運行處副處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9.張野,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機動設備處副處長,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10.焦玉瑞,中共黨員,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副總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1.蔣凡,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并處上一年收入30%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