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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省伊春市華利實業有限公司“8.16”特別重大煙花爆竹爆炸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www.waka8s.com時間:2011/8/17 16:10:03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 次瀏覽

      一、被司法機關采取措施人員(共7人)

      1.金朝相,中共黨員,烏馬河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華利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2010年8月18日,因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經烏馬河區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決定,終止其人大代表資格,同日因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被刑事拘留;8月28日,因涉嫌違法制造爆炸物品罪被依法批準逮捕。

      2.周世吉,華利公司副經理,2010年8月18日,因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被刑事拘留;8月28日,因涉嫌違法制造爆炸物品罪被依法批準逮捕。

      3.鄧紹平,華利公司煙花車間主任兼技術指導,2010年8月27日,因涉嫌違法制造爆炸物品罪被刑事拘留;9月4日,被依法批準逮捕。

      4.吳慶文,中共黨員,伊春市安全監管局副調研員,2010年9月8日,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刑事拘留;9月20日被依法批準逮捕;10月25日被提起公訴;11月5日被取保候審。

      5.高振波,中共黨員,伊春市安全監管局危化科科長,2010年9月8日,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刑事拘留;9月10日,因病變更為取保候審;10月25日被提起公訴。

      6.程傳信,中共黨員,烏馬河區安全監管局局長,2010年8月21日,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刑事拘留;8月30日被依法批準逮捕;10月25日被提起公訴。

      7.劉純亞,中共黨員,烏馬河區安全監管局科員,2010年8月18日,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刑事拘留;8月30日被依法批準逮捕;10月25日被提起公訴。

      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人員(共21人)

      1.王曉,伊春市安全監管局局長、黨組書記。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黃耀武,中共黨員,黑龍江省安全監管局監督管理三處調研員。給予行政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王雪冰,中共黨員,黑龍江省安全監管局監督管理三處處長。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劉立群,中共黨員,烏馬河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副大隊長。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李仙瑤,中共黨員,烏馬河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大隊長。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6.嵇中安,中共黨員,伊春市消防支隊防火處處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7.周清齡,中共黨員,伊春市消防支隊副支隊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8.王海濤,中共黨員,烏馬河區公安分局治安巡警大隊大隊長。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9.郭玉軍,中共黨員,伊春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隊伍建設指導大隊大隊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0.劉貴寶,中共黨員,烏馬河區公安分局局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1.徐榮祥,烏馬河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黨支部書記。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2.劉立輝,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13.李兆廷,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2006年12月至2010年7月兼任伊春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4.趙會春,中共黨員,伊春市國土資源局伊春二分局局長。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5.王廣信,伊春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局局長。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16.趙峰,烏馬河區委辦公室主任。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7.趙維強,烏馬河區(林業局)副區(局)長、黨委常委(事故發生后被免去副區長職務)。給予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8.李光,烏馬河區(林業局)區(局)長、黨委副書記。給予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9.李純厚,烏馬河區(林業局)黨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馬建路,伊春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21.姜國鈞,黑龍江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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