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期刊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的緊急通知
安宣教﹝2013﹞36號
各期刊主辦單位、出版單位:
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法司通知,鑒于國家有關新聞出版及期刊管理等新的制度辦法尚未制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監局仍為相關期刊的主管單位。下一步將根據期刊的具體情況分類進行主管單位的變更等工作。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近期做出了重要批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實施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全國范圍內的安全大檢查也正在深入開展。各期刊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的責任感,加強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的宣傳,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安全大檢查,積極配合刊發相關稿件,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要加強對《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和煤礦安全“七大攻堅舉措”的宣傳,推動貫徹落實。
三、要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在每一期雜志中利用一定的版面做好國家有關安全生產重大政策規定、重要工作部署的宣傳。專業技術性期刊每期至少要用一個版面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以上將納入期刊年度審讀內容,并進行嚴格考核。對拒不執行的,給予嚴肅處理或直接下放地方、企業主管。
四、每半年將內部審讀報告以期刊主辦單位名義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教中心,不符合要求的,將退回重新上報。宣教中心將隨時對報送的期刊進行審查,發現問題立即予以通報處理。
五、要加強內部管理,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新聞采編管理規定,堅決杜絕虛假新聞、有償新聞、違規設立相關機構和出版非法刊物的行為,一經發現,暫停期刊年審,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各期刊主辦單位要將落實情況以書面材料形式于7月30日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教中心,由總局宣教中心匯總報總局政法司。
聯系人及電話:田靜,010-64463407(兼傳真)。
電子郵箱:xjzx@chinasafety.gov.cn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教中心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