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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毒有害作業安全

    www.waka8s.com時間:2012/9/28 10:08:40來源:辦公室 次瀏覽
    一、有毒有害作業的一般規定

    (一)作業人員在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嚴格按照已交底的安全施工措施進行作業。

    (二)作業人員在作業前應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三)下班后應以溫水、肥皂洗臉、漱口或洗澡。

    (四)換下的工作服應放在固定位置,不應與非工作服混放。

    二、有毒有害物品的裝卸搬運要求

    (一)應使用裝卸、搬運的機械以及專用工具,如釣具、夾具等。

    (二)作業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檢查防護用品、用具是否合格。作業后施工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及時清洗、消毒。

    (三)搬運時禁止肩扛、背負、雙手抱攬,應做到輕拿輕放。

    (四)嚴禁滾動、踏踩包裝。

    (五)兩種性能互相抵觸的物品,不得同地裝卸,同車運輸。

    (六)對忌熱、忌潮、忌倒置物品,必須采取隔熱、防潮措施和防倒置措施。

    (七)作業現場要備有必要的急救藥品和相應的消毒藥劑以及沖洗、消防器材。

    三、有毒有害物品儲存注意事項

    (一)嚴禁露天存放,應用通風良好的庫房存儲,且必須分類、分堆儲存,并掛出標簽,標示名稱、危險性和預防措施。

    (二)劇毒物品必須在專用庫房存放,專人保管。嚴禁與無機氧化劑同庫存放。

    (三)不得與硫酸、硝酸等強酸同庫存放。

    (四)對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同庫儲存。

    (五)苯類與酸類不能同庫存放。

    (六)庫房內嚴禁試驗、串倒換桶、焊接動火、整修、分類等危險作業。

    (七)發現包裝破損、滲漏,要及時報告負責人,同時做好安全處理工作。

    (八)所有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做到隨手鎖門。

    四、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注意事項

    (一)凡是使用或有可能接觸有毒有害物品的人員,在使用前必須明確告之這些物品的危害性和預防受到傷害的措施。

    (二)凡是使用和接觸的人員必須使用能對皮膚、眼睛、呼吸道、消化道起到防護作用的個體防護用品,盡可能避免沒必要的接觸這些物品。

    (三)有毒作業場所必須進行有毒氣體定期測定,其采樣點、采樣頻率、采樣時機、采樣方法必須按GB13733-92規定進行。

    (四)現場使用的有毒有害物品,要儲存在安全可靠的容器內(一般應使用原儲存容器),每班工作結束時要送回負責人指定的儲存地點。

    (五)溢出的化學物品要及時裝進容器內,溢出場所要立即清除干凈以防止進一步污染。

    (六)凡是使用和接觸的危險及有毒有害物品,其在空氣中的釋放量超出國家規定的容許限量值,而采取的隔離操作措施或一般通風措施仍不能有效地保護施工人員時,必須戴防毒面具。

    (七)佩戴防毒面具的人員,使用前要經過適應性試驗和適當的訓練。

    (八)在容器內、室內和其他沒有適當通風的場所從事噴涂、噴砂或使用危險有毒的材料時,施工人員要使用空氣罩或其他等同的供呼吸用的空氣凈化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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