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waka8s.com時間:2014/1/2 11:35:42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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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造紙等工貿企業
配套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復函
安監總廳管四〔2013〕180號
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造紙等工貿企業配套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安全監管問題的請示》(粵安監〔2013〕242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由于造紙等工貿企業不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其內部需要配套建設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1號)的規定,無需頒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可不列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管。
二、鑒于其內部配套建設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具有高危性,造紙等工貿企業應從規劃、設計、建設、使用等環節,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對于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裝置,要完善自動化控制設施,建立健全監控體系,防止事故發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