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
風險可接受標準(征求意見稿)等三項標準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辨識(征求意見稿)有關臨界量調整意見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工作要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組織有關單位編制了《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風險可接受標準》《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征求意見稿);根據前期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情況,將該標準中硝酸銨及硝酸銨肥料的臨界量做出了調整。
請你局組織轄區重點企業、安全評價機構及設計單位認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匯總歸納后于2017年8月31日前將書面修改意見反饋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化學品安全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有關標準電子文檔請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征求意見”欄目下載,網址:www.chinasafety.gov.cn)。
聯系人、電話及電子郵箱:卞際,010-64464037、64463902(傳真),bianji@ccsa.net.cn。
附件: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設施)風險可接受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2.《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3.《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技術基本要求》(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4.《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征求意見稿)有關臨界量的調整內容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