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加強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
按照自治區安委辦《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通知》要求,自治區公安交管等部門迅速行動,采取多項切實可行的措施,進一步加強路面通行秩序管理。
一是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隧道交通管控。公安機關對全區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途徑的13條公路隧道進行了全面排查,并制定了危化品運輸車輛繞行及定點集合、定時護送的管控模式。二是調查摸排,建立臺賬。各部門聯合對全區所有危化品運輸企業及其運輸車輛、運輸路線進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檔案。三是切實落實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查處危化品運輸車輛違法行為,并嚴肅追究危化品運輸企業主體責任。四是切實加強路面管控。加大對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查控,并加強溝通協調,與京、津、冀、晉、遼、魯六省建立了“動態監管、區域聯動、信息互通”的危化品運輸聯動機制。五是加強協作,健全應急救援機制。加強聯動機制建設,建立專家庫和專業器材庫,強化應急準備統計備案、聯系會議制度和拉動演練。六是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氛圍。對運輸企業及駕駛人組織了一次大教育、大培訓。七是開展了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大檢查。全區危化品運輸企業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清除隱患。各盟市對公路運輸危化品各個環節的安全隱患進行了聯合檢查和全方位排查。自治區公安廳、交通廳、安監局組成四個工作組赴12個盟市36個旗縣區,深入重點客貨運企業、重點路段、石油公司、油庫、客運站等地開展了重點督查。
自治區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下步工作措施:一是強化源頭管理,把好第一道防線;二是強化路面管控,打擊非法違法;三是加強部門協作,健全應急救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