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部署石油化工企業和石油庫安全大檢查
北京市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進一步督促石油化工企業和石油庫所在單位切實強化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開展徹底的安全大檢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堵塞漏洞,全面提高石油化工企業和石油庫安全保障能力。
(一)重點檢查石油化工企業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工藝運行及工藝紀律執行情況;巡回檢查、交接班等制度落實情況;安全設施的完好與運行情況,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系統投用運行情況、緊急停車系統和聯鎖等系統的有效投用情況;設備設施尤其是大機組的安全運行情況,儀表、電氣、公用工程系統的管理及運行情況;新裝置試車和裝置停、開工的安全條件確認情況。
(二)重點檢查石油庫是否符合現行設計規范;吸取事故教訓,對設計進行復核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情況;防泄漏和防腐蝕措施落實情況;防火堤和防火隔堤設置情況;儲罐根部閥和緊急切斷閥設置和運行情況;儀表監控系統運行管理情況,包括液位、溫度、壓力監測儀表設置和運行情況,油罐液位超高報警和自動聯鎖裝置設置和運行情況,油罐超低液位自動停泵措施設置和運行情況,可燃、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和火災自動檢測及報警系統的配置和運行情況。
(三)通過開展企業自查,屬地檢查和重點督查,要求各石油化工企業和石油庫單位要根據有關文件要求,開展全面徹底的自查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立即整改,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要落實事故防范措施,落實責任,限期整改;各區縣安委會要組織安全監管、公安、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質量監督等有關單位,配備有關專家,對轄區內石油化工企業和石油庫進行全面檢查。市安委會對重點地區開展石油化工企業和石油庫安全專項檢查情況及有關企業、單位進行督查,結合自動化改造工作,全面覆蓋、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