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綜合督查工作
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安全生產大檢查綜合督查工作方案》,決定從7月至12月底,全面深入督查本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開展情況,以督導檢查推動各項安全工作有效落實。
本次督查工作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對各區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進行持續督導和督查,并對部分街道鄉鎮和企事業單位進行抽查。督查內容主要涉及五個方面:一是安全生產大檢查貫徹落實情況,包括是否召開會議動員部署,成立工作機構,制定檢查方案,層層落實責任;是否明確檢查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是否建立地區隱患工作臺賬,實現檢查范圍全面覆蓋;是否將大檢查的工作要求落實到基層、一線;是否建立監督促進機制。二是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重點督查各單位是否深入細致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做到全覆蓋;是否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及時整改隱患和問題,并列出清單、建立臺賬;排查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是否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在單位內部公布接受監督。三是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情況,督查各單位是否把大檢查工作與專項治理相結合共同推進;首都環境安全大檢查工作落實情況;開展汛期隱患排查情況,是否把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政府防汛工作總體部署,強化汛期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四是事故查處結案情況,重點檢查責任追究是否嚴格依法,各類防范措施是否落實到位。五是宣傳教育情況,重點督查各單位利用媒體進行宣傳動員,發揮群眾和輿論監督,組織媒體報道先進、曝光問題等情況。
為保證督查工作有效開展,北京市安委會組成17個督查組,采取分組檢查、隨機抽查、集中聽取工作匯報等方式,分赴各區縣和單位開展督查。督查中,督查組將根據區縣提供的單位名單,分組實地隨機抽查至少2家單位,并根據情況隨時調整檢查單位名單。在聽取被檢查單位工作匯報,查看檔案資料及有關工作記錄后,填寫《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綜合督查明細表》和《現場檢查記錄》,并現場反饋督查意見,提出具體改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