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監局“四個結合”提升執法效能
今年來,福建煤監局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雙七條”,注重創新監察執法手段,提升執法效能。
一是堅持重點監察與全覆蓋檢查相結合。突出對重點礦區、重點煤礦、重點時段的監察,突出對煤礦水害、火災、頂板等容易誘發事故的安全隱患的檢查,查大系統、治大隱患,嚴防嚴控事故。深入開展解剖式監察執法,制定了執法檢查要素表,動態從井下掘進面、采煤面及礦領導下井帶班落實等6大項33個細項,靜態從礦井機構建設、內業資料管理、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等9大項46個細項,實施“全覆蓋”對照檢查,力求每監察一個礦井,就把該礦查清查透,把問題找準找透,把非法違規問題查處到位。
二是堅持監察執法與熱情服務相結合。充分發揮煤礦安全專家技術支撐保障作用,組織煤礦安全專家參與監察執法行動,幫助企業“開處方、定方案”,加快整改落實和技術改造,積極消除隱患,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積極組織開展交叉執法,幫助指導市、縣兩級煤管部門規范執法程序,提升執法能力,強化日常監管。主動下放行政審批權,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為煤礦企業節約辦礦成本。
三是堅持從嚴處罰與警示教育相結合。及時依法對存在非法違規問題的礦井進行嚴肅查處,將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事故的礦井列入“黑名單”,實施掛牌督辦,對相關地方政府和部門進行約談。根據突擊檢查情況,召開現場座談會,第一時間向全縣煤礦通報突擊檢查情況,加強警示教育。根據立案處理情況,及時向全省煤礦發出通報,為省內新聞媒體提供素材,在媒體上曝光,注重抓典型,每查處一個礦,教育一大片。
四是堅持以點帶面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不僅對煤礦進行監察,還對所在地政府和煤管部門履行地方監管職責情況進行督查,及時向有關地方政府發出建議函,要求各級各部門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全面開展煤礦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類似非法違規行為發生。同時,在安全大檢查期間,積極推動省、市、縣建立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聯合執法機制形成,開展有針對性的聯合執法,帶動部門履職,推動地方監管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