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七項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實行表格式精細化檢查,層層簽字認可檢查結果。實行表格式精細化檢查,逐項對標自查、逐條登記匯總、逐級組織上報、分級掛牌督辦重大隱患,檢查結果由檢查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逐級簽字認可,并按要求進行網絡填報,建立紙質和電子文檔。
二是實行分片包干督查。由發改、工信、公安、住建、交通、質監、安監、煤監8個省級部門各包干2個州、市,從動員部署到自查檢查、從掛牌督辦到整改重大隱患和存在問題包干到底。
三是實行專家檢查機制。充分依托行業協會、國有大型企業和中介機構的技術力量,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讓更多的專家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形成政府牽頭、企業自查、專家檢查、部門督查、社會參與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機制和格局。
四是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安全重大隱患、非法違法行為的,獎勵1000元至1萬元;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獎勵3000元至3萬元,對嚴重非法違法行為予以及時曝光。
五是實行約談、通報制度。對大檢查工作不力、重大隱患治理不到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突出、因非法違法行為引發安全事故的,由上一級政府對下一級政府及主管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紀檢監察部門將把處理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問題作為經常性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六是實行黑名單制度。把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為突出、因非法違法行為引發事故、非法違法問題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將存在問題通報有關部門,在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證券融資和信貸等方面給予制裁和約束。
七是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證否決”。對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但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停產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對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依法關閉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