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部署加強工礦商貿領域事故防范工作
今年以來,我省工礦商貿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嚴峻,部分行業特別是制造業和建筑業事故發生率和死亡人數有較大幅度上升。為堅決遏制當前工礦企業事故多發勢頭,確保今年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的實現,浙江省安委辦就進一步加強工礦商貿領域事故防范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嚴格監管,落實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求各地督促工礦商貿企業主要負責人切實承擔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通過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活動,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并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常態化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企業現場安全管理,避免機械傷害等事故發生。
二是加強防范,落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要求交通、水利、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專業監管職責,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的日常監督檢查,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等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是嚴厲查處,嚴肅事故責任追究。依據《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已經發生的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和預防措施,嚴肅追究責任,切實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四是未雨綢繆,加強事故預警和防范。針對當前汛期,高溫、暴雨、臺風、泥石流等誘發事故的不穩定因素增多,安全監管和防范事故的難度進一步加大的實際,要求各地特別是今年以來工礦商貿領域事故增幅較大的地區,要認真研究分析導致本地區事故多發的原因,找準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部署工作。并結合目前正在開展的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全生產綜合整治試點等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安全責任,開展安全督查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