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扎實抓好非煤礦山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為有效防范暴雨、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全省非煤礦山安全度汛,云南省多措并舉扎實做好非煤礦山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一是周密部署,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對汛期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嚴格落實企業、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防汛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督促企業認真落實防汛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機構和崗位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務到人,各負其責。二是認真開展安全大檢查,切實消除水害隱患。各安全監管部門和各企業要認真組織開展汛期安全大檢查,對重點部門、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強化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控制和減少事故發生。三是健全防排水系統,完善防排水措施。地下礦山要認真抓好地面防水和井下防水工作,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地表水體倒灌礦井。加強對井下排水系統的檢測和維修,確保防水、排水設施安全可靠。露天礦山按設計要求建立排水系統,加強排洪、泄洪設施的檢查和維護,確保排洪通道暢通。四是密切關注汛情,加強協作聯動。各企業要密切關注暴雨洪水災害、汛情水情等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警信息,加強與周邊相鄰企業的信息溝通,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有效應對突發情況。安全監管部門接到險情報告后,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防范事故發生。五是加強值班值守,做好應急準備。加強汛期值班和領導在崗帶班制度,值班人員做到24小時值守,保持通信暢通。一旦發生汛情險情,能夠立即啟動汛期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現場搶救并迅速上報。強化應急物資保障,確保搶險救災時能夠及時到位,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