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監管局部署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排查工作
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7號),進一步核實、掌握本市地域內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現狀,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數據庫,為制定第二批《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和實施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誠信管理提供基礎數據,日前上海市安全監管局部署自5月2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工作的對象是在本市地域內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檢驗、教學、科研、衛生等活動的企事業單位,重點是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已申領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不列入本次排查范圍。排查內容包括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數量、規模、分布,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安全管理狀況、構成重大危險源等情況。排查登記的危險化學品品種以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年版)為準。
具體排查工作安排是:一是自5月2日至8月15日,各區縣安全監管局按照2011年排查的范圍,發動街道、鄉鎮,督促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登陸市安全監管局主頁(www.shsafety.gov.cn),點擊左下方專題欄目中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排查欄目,通過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排查軟件,進行信息錄入。在排查過程中發現新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要求其進行信息錄入。二是5月2日至8月15日,各區縣安全監管局對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通過軟件錄入的情況進行審核、確認和匯總。三是8月15日至8月31日,各區縣安全監管局通過軟件將區域內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情況匯總上報市安全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