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監局七措施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一要深入開展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大綜合、大執法”活動,積極組織開展突擊式、解剖式和交叉式執法,突出重點礦區、重點企業和重點時段,敢于執法、公正執法、科學執法和廉潔執法,使執法工作取得實效。
二要做好煤礦建設項目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日常管理。要繼續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相關規定,認真組織征求意見、現場檢查等工作;指導煤礦規范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辦的文件資料和圖紙。
三要突出水害等重點災害的排查治理。要深刻吸取近幾年我省發生的水害事故教訓,保持高度警惕,要組織專家確實將水害調查、分析和論證的成果轉化為生產建設現場施工指南。
四要提升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水平。立足省情礦情,督促煤礦企業把重點放在礦井、放在現場、放在一線,切實將我省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提升到新的水平。
五要建好用好井下避險“六大系統”。要督促煤礦企業正確安裝、使用和維護已建成的安全監控、人員定位、通訊聯絡、壓風自救和供水施救系統,同時,加快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和縣級分控中心建設進度。
六要穩步推進煤礦企兼并重組。按照“一個礦區由一個主體開發”的思路,統籌協調整頓關閉、資源整合與兼并重組的關系,加快淘汰關閉達不到最小開采規模、資源枯竭、技術裝備落后等煤礦。
七要加強煤礦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教育。結合“保護礦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主題實踐活動,督促煤礦企業樹立“安全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意識。強化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實操訓練,提高一線工人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