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臺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規定
近日,湖南省政府印發《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暫行規定》。
規定明確了省、市、縣、鄉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其他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部門領導成員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要求各級安委辦、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并將黨政領導干部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市、縣、鄉政府主要負責人每年要向上級政府提交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書面述職報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考察黨政領導干部時,應當向安監部門了解其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情況,并作為評價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
根據規定,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綜合監管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規定強調,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要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市州政府常務會議每年不少于2次,縣市區政府常務會議每年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安全生產規劃的制定落實、專項整治、安全投入、隱患治理等重點工作。主持召開或者委托分管負責入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有關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深入基層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促檢查,指導和幫助基層及時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規定指出,對黨政領導干部不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導致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打擊制止不力、重大安全隱患治理不及時不徹底的,紀檢監察機關要聯合相關部門進行事前問責,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