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部署持續深入推進“打非治違”行動
2月21日,湖南省安委會下發《關于持續深入推進“打非治違”行動的通知》(湘安明電〔2013〕1號),要求全省上下充分認清形勢,突出工作重點,明確工作步驟,加強組織領導,持續深入推進“打非治違”行動,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確保全省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引發的事故大幅減少,確保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繼續下降,確保較大和重大事故起數進一步減少,確保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
《通知》指出,近年來,湖南省各級各部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在扎實推動“打非治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但是“不平衡、不協調、不同步、不落實”的問題和“上熱下冷、政府熱企業冷、打非熱治違冷”的現象還比較突出。再加上我省目前仍處于工業化和城市化加速發展期,各類建設項目大量上馬,高危產業齊全、安全基礎薄弱短期內難以改觀,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導致的事故時有發生,決定了“打非治違”是我省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長期性的艱巨任務。各級各部門務必始終把“打非治違”作為當前和今后抓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性措施,按照力度更大、范圍更廣、力量更強、氛圍更濃、效果更好的要求,緊抓不放,持續深入推進。
《通知》明確,“打非治違”行動從2月下旬開始,到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2月下旬—3月底為宣傳發動、排查摸底階段,主要任務是開展無一例外的地毯式排查摸底,組織企業自查自糾,嚴格執行“三不”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復工,相關證照不齊全不復產,安全條件不具備不復產),抓好節后復工復產。4月—10月為集中整治階段,主要任務是就排查發現的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嚴格依法依規分類處置,按照“四個一律”要求,扎實開展集中整治,并與礦山整頓關閉、資源整頓整合、產業結構調整、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以及安全生產市場準入結合起來,與掃黑除惡、治爆緝槍、反腐倡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嚴打深挖非法違法背后的“保護傘”和黑惡勢力,從根本上斬斷非法違法的利益鏈。11月—12月為鞏固提高階段,主要任務是加強檢查分析,及時開展“回頭看”,加強督查督辦,不斷完善規范化、常態化、制度化的“打非治違”工作機制。
《通知》強調,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湘政辦發〔2013〕4號),在重點整治事故易發多發的煤礦、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鐵路交通、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等高危行業領域的基礎上,深入推進城市工業災害防治,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冶金、民爆器材和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扎實抓好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工作,嚴厲打擊“無證無照、證照不全或過期失效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等10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健全”等12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制度缺陷。為推動任務較重的縣市區破解安全生產難題,省安委會組織22個“打非治違”駐點督導組,分別由省直牽頭廳局一名廳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配合,切實加強駐點督導督查。
《通知》要求,市、縣、鄉要成立由政府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并按照《湖南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暫行規定》(湘辦發〔2013〕5號),帶隊包干負責,駐點督導高危行業和生產經營單位集中、非法違法現象嚴重、重大安全隱患較多、安全生產矛盾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和單位。要嚴格落實縣鄉人民政府“打非”主體責任,安全監管任務較重的縣鄉人民政府,要組成“打非治違”工作組,精準有效地打擊各類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要強化部門聯合執法,推動企業落實“治違”主體責任。要扎實抓好全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扎實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進學校、進企業、進村鎮、進社區、進家庭活動。要加強新聞輿論和社會監督,充分發揮“12350”舉報電話作用,組織新聞媒體記者開展“打非治違三湘行活動”,使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成為過街老鼠、無處藏身。要堅持“嚴”字當頭,強化問責。對“打非治違”工作不得力、責任不落實的,要予以警示通報、約談誡勉和事前問責;對經過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后,仍然存在非法違法的,要堅決按照國辦發〔2010〕23號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相關規定,嚴肅追究黨紀政紀及法律責任。要將“打非治違”納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凡“打非治違”不力被曝光、被通報、被約談的,一律予以考核扣分;非法違法事故多發、事故指標超控的,取消評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