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多舉措強化企業安全基礎
一是全面落實企業負責人的安全責任。進一步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障對安全生產的有效投入,加強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及時組織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嚴格執行企業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班組建設和現場安全管理,依法保障企業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二是推進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全面協調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繼續抓好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企業”和“示范區域”的培育工作,努力擴大安全標準化實施的覆蓋面。深入推進小微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工作。
三是強化安全教育培訓。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進一步深化全員安全培訓工作,督促企業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依規持證上崗;高危行業企業員工培訓率必須達100%。
四是加強應急能力建設。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定期進行安全生產風險分析,實時為上級管理部門及服務區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機構提供相關數據、圖像等資料。加強企業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演練,提高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督促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督促企業建立并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督促企業定期組織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分類登記,建立隱患檔案,實施監控治理,并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完善隱患排查治理綜合督查制度和專項檢查制度,定期對企業進行檢查。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建立全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平臺,實現隱患排查治理有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