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進一步加強全省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2〕13號)和江蘇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做好當前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堅決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為經濟穩定增長提供安全保障,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環境,近日,江蘇省安委會就進一步加強全省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一、嚴格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考核體系和防范措施,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安全運營。要健全完善覆蓋企業管理人員、車間班組以及各個工種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重點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術裝備、教育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企業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及時現場解決安全生產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同時,要嚴格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行業監管責任,指導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夯實公共安全基礎建設,努力提高企業和全社會安全生產水平。
二、切實加強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監管。全面開展建筑施工領域安全整治,加強對建筑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工人安全素質培訓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起重機械、高邊坡以及房屋拆遷等施工部位和環節的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細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對各種運輸車輛、通勤班車等要制訂專項管理辦法。嚴禁臨時租用非營運的社會車輛(船舶等)用于運送工人、材料和民爆物品等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杜絕人貨混裝等違規現象,確保施工作業人員人身安全。加強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切實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同時,強化住房特別是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質量現場監管和隱患排查治理,保證房屋安全宜居。抓好城市軌道交通、隧道以及供水、排水、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質量安全管理。
三、堅決杜絕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要對全省高速公路和主要國省道開展全線聯勤,逐段落實監管責任和人員,確保每一個路段都有人負責、有人巡邏、有人管事。嚴格執行7座以上客車“逢車必查”制度,嚴查車況、駕駛人資質,了解掌握日常主要用途,對存在車況不良、駕駛人不具備資質非法營運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整改落實。深化高速公路停車上下客、超速超限超載行駛、違規變道、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對事故易發多發的險橋險段、坡道彎道、臨水臨崖路段以及山區公路、農村道路,要及時排查治理,維修加固安全防護設施,嚴防發生事故。定期清理客貨運駕駛人交通違法情況,每月向客貨運企業通報駕駛人違法情況并督促接受處理,推動運輸企業加強內部安全動態監管,防止失控漏管。對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要采取調離駕駛崗位、待崗培訓等處置措施。
四、嚴肅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各地要進一步嚴查事故、嚴肅問責、舉一反三、推動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對事故負有領導、監督、管理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企業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發生事故的,要依法對該企業及主要負責人予以處罰。認真執行事故掛牌督辦制度,加大對事故發生后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按期結案,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結果。要通過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教育廣大企業和干部群眾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深入持久、全面徹底地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努力實現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