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四項措施提高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
近日,云南省出臺《云南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完善應急救援體系作為安全生產“十二五”期間的一項主要任務,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將進一步得到提高。
一是推進應急協調機制建設。健全省、州(市)、重點縣(市、區)及中央和省屬企業應急管理機構。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協調聯動和救援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聯合處置機制,防范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建立各地安全生產應急預警機制,及時發布地區安全生產預警信息。
二是加快應急救援基地及骨干隊伍建設。制定《云南省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標準》,增配一批大型、特種救援救生裝備,進一步提升省級和16個州(市)區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處置能力。新增4支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骨干隊伍。建設3個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與省級應急救援骨干隊伍形成3個小時救援圈。鼓勵支持化工企業和礦產資源集中區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一體化示范建設。建立救援隊伍社會性服務補償機制,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三是完善應急救援基礎條件。建立完善政府部門、重點行業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完善省、州(市)、縣(市、區)3級預案報備制度,強化應急救援實訓演練。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推進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到2015年,省、州(市)及高危行業中央和省屬企業應急平臺建設完成率達100%,重點縣(市、區)達80%以上。
四是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保障體系。完善現有救援物資儲備倉庫,進一步調整和優化現有救援物資倉庫中物資的品種和數量,增加3個省級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加快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和現有庫房改造。建立應急物資綜合管理系統和資源信息系統。建立完善應急儲備物資的更新、輪換、置換、代儲等管理制度。建立與應急救援物資生產、儲存企業隨時購置物資的臨時采購協議制度。完善緊急交通運輸綜合協調機制,建立緊急調用和補償機制,提高緊急運輸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