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監局組織開展全省煤礦節后復工安全督查
福建煤監局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等精神,根據《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閩煤安監明電[2011]22號)、《關于做好2012年春節期間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和節后復產驗收等有關工作的通知》(閩煤安監明電[2012]1號)等要求,組織三個督查組分赴全省各地開展全省煤礦進行節后復工督查,督促全省各級煤炭安全監管部門切實做好全省煤礦節后復產驗收工作。
督查的主要內容為:一是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省能源集團及其所屬煤業公司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監局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春節期間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等有關通知精神的情況,春節期間的值班值守工作情況,煤礦企業春節停產期間停工檢修的安全措施和執行情況;二是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省能源集團及其所屬煤業公司是否按照《關于做好2012年春節期間煤礦安全生產調度和節后復產驗收等有關工作的通知》(閩煤安監明電〔2012〕1號)要求,制訂具體的復產驗收方案,以及針對節后復工工作的制度、措施、驗收辦法等制度的制定情況,本地區(單位)停產放假煤礦的驗收復產進展情況;三是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省能源集團及其所屬煤業公司在煤礦復工復產驗收方面的工作,重點檢查是否對煤礦水害防治、火災防范、超層越界治理、圖件實測、密閉管理、領導帶班下井、安全培訓、安全制度及安全質量標準化等環節進行重點把關;四是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省能源集團及其所屬煤業公司2012年度的安全監管工作計劃編制情況;五是各產煤市、縣(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省能源集團及所屬煤業公司在春節期間的“打非治違”專項工作開展情況,特別是對已關閉礦井、整合技改礦井等重點對象的監控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未經審批而擅自復產,以及煤礦建設項目“邊建設、邊生產”等違法、違規情況;六是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督查活動以聽取匯報、查看檔案資料、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每個督查組至少督查1個縣(市、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省能源集團下屬煤業公司)和2家煤礦企業(其中1家為省屬煤礦企業)。福建煤監局要求各督查組要認真細致開展督查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同時,要廉潔自律,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規定。此次督查,還專門聽取基層在新一年中的工作安排及對安全生產許可證新一輪延期換證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