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六種手段強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
云南省充分發揮安委辦職能作用,六種手段得到強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上臺階。
一是強化部門聯動。昆明、曲靖、文山、大理、保山等州(市)安監局充分發揮安委辦職能作用,立足綜合協調和分類指導,事故聯席會議、聯合執法、聯合檢查、聯合發文等方式,扎實推動綜合監管工作。2011年,省安監局聯合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制定了《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聯合約談制度》、聯合省質監局下發了《關于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通知》、聯合省水利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水電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二是強化綜合督查檢查。堅持對重要專項行動、重大節日前和節后復查驗收實行綜合督查檢查。2011年,各級安委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等綜合督查檢查8次,支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了推廣丘北經驗、“治理超限超載”、“三超一疲勞”、旅游安全、民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清剿火患”戰役等近10個專項督查檢查工作。
三是強化事故約談。省安監局對凡發生一次死亡3-9人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一律進行約談。2011年,昆明、昭通、大理、保山、德宏、麗江、迪慶等州(市)安監局全力支持配合省安監局約談了18起較大事故。
四是強化掛牌督辦。對重大隱患和較大事故調查處理一律實行掛牌督辦。2011年,省安監局對6起較大事故調查進行了掛牌督辦。報請省政府對7個行業領域34個重大隱患進行掛牌督辦。
五是強化情況通報。省安監局堅持按月和按季度向省政府督查室和省政府辦公廳報告重點督查工作進展情況,對各單位落實情況進行季度通報、半年通報和年終總結。昆明、紅河、文山、大理四個州(市)安監局堅持每季度向省安監局報告重點督查工作落實情況。
六是強化事故現場警示教育。對非法違法生產安全事故和影響較大事故,一律組織召開現場警示教育大會。2011年,省安監局組織省住建、交通運輸、國資委及有關部門和建設施工單位,召開了200多人參加的武昆高速公路“6?02”較大事故事故現場警示教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