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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重視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

    www.waka8s.com時間:2012/1/18 11:43:36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 次瀏覽

      2011年12月31日,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三司收到《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2011年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比較全面地總結了重慶市安全監管部門2011年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情況及特點。

      在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中,重慶市安全監管局是第一家報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年度情況的單位,也是多年來第一家就此項工作做專項報告的單位。重慶市安全監管局重視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的態度、工作認真負責精神值得肯定和提倡。

    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

    2011年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情況的報告

      2011年,我局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1〕17號)的部署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開展專項整治,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積極預防和遏制毒品蔓延,努力為我市的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提供良好的環境。現將我局非藥品類易類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匯報如下:

      一、主要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我局高度重視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把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作為履行法定職責的主要內容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定期分析我市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形勢,研究相關問題,及時部署檢查工作。我局下發文件對規范和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提出了明確要求,目前各區縣(自治縣)均已按要求及時理順了工作職責,明確監管機構,配備固定人員負責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確保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管工作順利有序推進。

      (二)開展專項整治,強化基礎管理。按照4月21日國家安監總局在重慶召開的部分省市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督導會議精神,我局印發了《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渝安監發〔2011〕75號),從5月到7月中旬,我市開展為期兩個半月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專項整治行動。一是認真開展全市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情況的調查摸底,逐一重新核實企業負責人、生產經營的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產量、品種、購銷渠道等,掌握了415家生產經營企業基本情況。二是督促企業強化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責任制,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許可和備案手續,建立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臺賬,實行嚴格的流向管理,確保非藥品類易制化學品不流入非法渠道,加強源頭管理。三是對重點監管的醋酸酐、三氯甲烷、甲苯、丙酮、高錳酸鉀、硫酸和鹽酸等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全面清查,做到切實查清每筆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來源、流向和用途,查清最終用戶情況。

      (三)嚴格許可管理,加強源頭把關。認真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規要求,制定了《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及備案證明申辦指南》,明確了申辦范圍、申報條件、審查程序、辦理期限等,制定了統一申報、審查樣表等常用資料,并及時在市安監局公眾信息網公布,以規范全市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頒發和備案工作。從嚴把關,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決堵住不予以許可,對基礎管理混亂、存在違規違法經營行為的重點監管,發生嚴重違法行為的,一律吊銷許可證照,強制取締。

      (四)應用管理系統,提高信息化水平。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第一期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09〕184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填報錄入工作情況的通報》(安監總廳管三函〔2010〕65號)的要求,督促指導各區縣(自治縣)安監局組織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認真開展信息系統數據填報錄入。做到固定系統管理人員,確保數據及時、準確、完整,提高監管信息化水平。

      (五)強化宣傳培訓,提高人員素質。積極組織重點區縣監管人員參加國家安監總局分別在牡丹江和泰安舉辦的相關培訓。根據杭州專題會議精神,7月11日,組織召開了全市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暨信息系統使用專題會議,對200名各區縣安監局、部分企業有關負責人、具體操作人員開展了專題培訓,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的重點工作、管理系統的應用培訓了2天,進行了實際操作演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時以召開視頻會議、工作座談會和印發宣傳手冊等多種形式加強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培訓,進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等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提高企業和廣大從業人員的守法經營意識。

      (六)部門協調聯動,形成監管合力。加強與公安、工商、商務等部門的合作,建立聯動機制,定期互通情況,及時向部門通報已頒發的許可證和備案證明等工作情況,全面了解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動態。與公安禁毒部門相互配合,聯合對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有關情況進行檢查核定,積極開展和參與禁毒宣傳工作。深入開展醋酸酐、羥亞胺專項整治,查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嚴格流向控制。

      (七)嚴查違法案件,推動日常監管。根據總局對云南“ 12?06”易制毒化學品案件的督辦要求,我局高度重視,會同有關區縣安監局對重慶市南川區聯誼物資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區重慶川東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重慶九龍坡區重慶舜和化工有限公司、重慶西明化工有限公司進行了認真調查,并要求他們認真吸取云南“12?06”易制毒化學品案件教訓,舉一反三,強化法制意識,堅持依法生產和經營,查漏補缺,完善管理制度,強化責任落實,切實規范管理。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和加強領導。督促各區縣(自治縣)安監局進一步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指導性文件的學習,充分認識做好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的領導,加強監管力量,落實專人負責并保持人員穩定,做到工作有研究、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認真完成各項任務,做好監管工作。

      (二)認真做好相關行政許可工作。堅持嚴格源頭監管,認真做好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和備案證明的頒新證或換證工作,進一步嚴格規范許可證、備案證明的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產量、銷售量、流向等內容,及時公告頒證及證件注銷等情況,并及時向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通報。以換證為契機,督促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三)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執法檢查。制定年度檢查計劃和檢查表,開展日常抽查、專項檢查等多種形式的監督檢查工作,加強與公安、工商等部門的聯動執法,重點檢查企業執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情況、保持頒證條件的情況,產量、銷售量、流向等與企業年報是否一致,以及產量、銷售量是否平衡、銷售記錄是否完整等情況。加強涉及羥亞胺、醋酸酐、苯基丙酮等易制毒化學品重點品種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督促企業落實銷售網絡管理,建立健全登記臺帳制度,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落實企業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監督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及時整改隱患,不斷提高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水平。對在檢查中發現管理制度不健全、產品流向不明和仍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企業要依法嚴肅查處。

      (四)繼續抓好信息數據的錄入填報相關工作。大力推進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工作,進一步加強培訓,提高操作人員應用信息系統的能力,督促區縣(自治縣)安監局和相關企業及時、準確、完整地填報各項統計信息,認真做好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和備案頒證季報以及企業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年報工作,強化工作機制,嚴格考核,對不提供年報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罰;對不提供季報、年報以及數據存在明顯錯誤或者季報年報嚴重缺項的,嚴格督辦并全市點名通報。

      (五)加強配合聯動,共同推進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積極參與市禁毒委及其辦公室組織開展的有關工作,認真完成安全監管部門的分工任務,及時提供意見和建議。積極聯系本地區工商、商務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互通情況,相互學習,借鑒經驗,推進安全監管部門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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