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監局采取五項措施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精神
一是切實更新觀念、創新舉措,努力提高監察執法效能。要按照國家局提出的“十項要求”,從落實監察責任入手,努力規范監察執法行為,切實抓好“三項監察”,依法督促煤礦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要學習借鑒先進經驗和做法,努力加大監察執法和行政處罰力度,不斷提高監察效能;要創新監察理念,充分發揮監察裝備的功效、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不斷提高監察執法的科學性和嚴謹性。
二是切實推進煤礦瓦斯和水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要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瓦斯治理現場會精神,以強化瓦斯抽采達標和落實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為重點,督促健全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努力推進煤礦瓦斯防治工作;要切實抓好煤礦水害治理,督促嚴格落實防治水措施;在煤礦整合技改期間,嚴防非法違法生產和施工。
三是切實嚴把安全許可關口,積極推進煤礦整頓整合工作。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督促煤礦實現動態達標;嚴格落實煤礦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重點督促煤礦依法依規履行建設項目程序;依法督促煤礦企業推進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實煤礦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積極推進煤礦關閉整合和兼并重組工作,嚴格安全準入關口;積極開展煤礦三項崗位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四是切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加強煤礦安全基礎管理。依法督促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措施,從根本上防范事故發生;開展煤礦質量標準化專項監察,督促按規定完成達標任務;堅持科技興安,積極推廣先進實用技術,督促煤礦加快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工作。
五是切實強化責任追究,進一步提升事故調查處理水平。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堅持落實各項調查處理制度,全面提升事故查處水平;堅持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深入開展事故懲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