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監管局組織開展鄉鎮安監機構和隊伍建設情況調研
12月8日,浙江省安監局于少貴副局長帶領相關工作人員就鄉鎮(街道)安監機構和隊伍建建設情況深入淳安、建德、桐廬、富陽等縣(市)進行調研。期間,調研組一行認真聽取了當地各級政府和安監部門領導2011年安監機構和隊伍建設情況匯報,對杭州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安監機構和隊伍建設取得的明顯成效及其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
一、領導重視,穩步推進鄉鎮(街道)安監機構建設
今年以來,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鄉鎮(街道)安監機構隊伍建設,多次強調抓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并對全市鄉鎮(街道)安監機構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5月30日,市安全監管局和市編辦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的意見》(杭安監管〔2011〕6號),明確凡工業產值20億元以上或高危行業企業10家以上的重點鄉鎮(街道),都要建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備3名以上專職安監員;其他鄉鎮(街道)配備2名以上專職安監員。到2011年11月底,全市189個鄉鎮(街道)共有118個建立獨立安監機構,占總數的61.9%;配備鄉鎮(街道)安監干部712人,比去年年底增加148人。其中專職安監員478人,兼職安監員234人。
二、加強管理,促進監管隊伍能力素質全面提高
加強鄉鎮(街道)安監機構和人員配置,是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的核心所在。一是力爭配足、配好安監人員。在鄉鎮(街道)安監員人員配備方面,各地積極物色懂安全監管、會管理的人員來擔任安監員,特別是關注具有安全生產專業的大學生來充實安監隊伍。如桐廬縣安辦與縣人事局商定,在現有編制人員的基礎上,結合各單位安監員年齡、專業和文化程度等情況,按照梯隊建設規劃,做到有計劃地每年安排4—5人,并在其人員調動介紹信上注明其為專職安監員,逐年加強基層安監員隊伍建設。二是加強對安監人員的業務培訓。除了按規定鄉鎮(街道)安監員必須參加省局組織的業務培訓取得監察員證以外,各區、縣(市)安監局還結合機構調整人員到位情況,對轄區內新到任的鄉鎮(街道)安監干部立即進行業務培訓,通過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實務等培訓,切實提高基層安監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質。三是落實安監人員的職級和待遇。目前,杭州市各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均已享受中層干部待遇。監管人員名單報所屬區、縣(市)安全監管局備案。其中主要負責人和專職人員如有工作變動,應事先征求區、縣(市)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意見。富陽市除了重點鄉鎮(街道)設置獨立機構、主要負責人享受中層待遇以外,對其他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合署辦公的鄉鎮(街道),均增配一名專職分管安全生產的中層干部。蕭山區對鄉鎮(街道)安監人員實行崗位補貼,每人每月120元,對村(社區)安全員在確保職責落實和全周出勤的基礎上給予崗位補助,每人每月300元,對凡未實行車貼的安監人員每人每月給予500元的燃料補貼。
三、積極探索,加強基層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
鄉鎮(街道)安監機構成立后,各區、縣(市)安全監管局十分注重對其的工作指導和規范化管理。一是規范工作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對轄區內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統一名稱,制定規范鄉鎮(街道)安監機構職責和主要負責人職責,真正做到工作有機構、辦公室有場所、干事有專人、經費有保障。桐廬縣各鄉鎮(街道)統一設立“安監辦”和“安監中隊”,由縣安委辦逐一授牌。二是加強指導監督。各區、縣(市)安委辦加強對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業務的指導,建立《聯系人分片制度》,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有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制定工作措施,確定解決辦法。三是明確考核目標。各地都將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目標,量化考核標準,實行一票否決制。富陽市安委辦制定出臺了《富陽市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化建設考核評分辦法》,經過自主申報、考核組考核評定,2010年已有6個鄉鎮(街道)獲得“富陽市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建設優秀單位稱號”,并由政府給予經費5萬元、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加5分的獎勵。
于少貴副局長強調,鄉鎮安監工作直接面對安全生產第一線,只有充分發揮了一線的安全監管作用,才能為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保駕護航;杭州市鄉鎮(街道)安監隊伍起步較晚,但在加強鄉鎮(街道)安監機構和隊伍建設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