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煤監局部署四季度煤礦安全監察工作八項重點
為了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監察執法工作,確保完成全年煤礦安全監察計劃和控制考核指標,四季度,遼寧煤監局重點抓好以下八項工作。
一、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全力做好四季度煤礦安全工作。認真總結分析國內和省內各類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研究落實防范措施,突出監察重點,加大執法力度,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
二、嚴格執行年度監察計劃。認真對照年初制定的監察計劃,理清沒有實施到位和尚未開展的監察計劃,充分利用四季度的時間,統籌安排。加大監察工作力度,加強執法分析總結,不斷強化和創新安全監察工作,提高監察執法效能,促進地方政府監管責任和煤礦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
三、強化整合技改礦井的監察工作。開展建設項目專項監察,督促煤礦企業嚴格按照設計進行施工。嚴禁借技改、聯合試生產之名非法違法組織生產。對不按照設計組織技改施工、邊技改邊生產、假技改真生產等非法違法行為,責令停產整頓,并予以嚴厲處罰。
四、強化瓦斯防治的監察工作。以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防治為重點,結合四季度監察計劃,對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進行一次專項監察,督促煤礦企業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加大煤層瓦斯抽采力度,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頭。對防突機構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的煤礦,堅決采取停產整頓、限期改正等措施。
五、強化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的監察工作。督促煤礦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和建設完善工作力度,確保2011年底前,所有煤礦都完成監測監控、壓風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和人員定位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對未按規定期限和內容完成上述“五大系統”建設的煤礦企業,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督促煤礦企業制定緊急避險系統建設完善的工作規劃、實施方案、目標任務和措施進度,確保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國有重點煤礦中的高瓦斯礦井、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完成緊急避險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
六、強化各項規定措施的落實工作。對今年以來遼寧煤監局制定下發的嚴格控制放頂煤采煤工作面采放比、加強密閉管理、全員參加工傷保險、加強對整合技改礦井和頂板支護新技術的監管監察、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新規定等方面的文件,認真跟蹤檢查并嚴格落實有關規定,真正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有效果。
七、強化煤礦安全達標工作。在開展安全監察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督促轄區各產煤市、縣(區)大力推進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步伐,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體系和檢查評比制度,通過標準化創建活動,促進煤礦安全基礎建設水平的提升。對2011年底達不到省級安全生產標準化最低等級的生產礦井,一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限期達標。
八、嚴肅查處事故,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發生事故的煤礦,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事故查處,對工作中不負責任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者,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2年內連續發生事故的地方鄉鎮煤礦,責令停產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