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建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聯合執法制度
為深化安全生產“打非”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種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建立打非治違長效機制,日前,黑龍江省政府安委會印發《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聯合執法制度》。
《制度》決定,成立由省政府副省長為組長,省安全監管局、公安廳為副組長單位,省國土資源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建設廳、質監局、交警總隊、消防總隊、煤管局、黑龍江煤監局等12個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省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聯合執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政府安委辦,負責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抽調熟悉業務、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組成聯合執法稽查隊,在省政府安委辦相對獨立辦公。
《制度》規定,聯合執法的范圍和內容,一是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特種設備、建筑施工、交通(含水上交通)、公眾聚集場所等行業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二是非法違法行為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監管職能部門范圍,需要組織聯合執法的;三是一個部門或一個地區無法解決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需要聯合執法的;四是群眾舉報非法違法從事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五是省政府交辦或省政府安委會會議決定的安全生產打非治違任務。
《制度》明確,聯合執法共有3種啟動機制。一是常規機制。需要開展常規、重大聯合執法以及上級要求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時,由聯合執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方案,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二是專項啟動機制。對單一監管部門難以糾正、制止、查處的違法行為,由有關部門向聯合執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方案,由聯合執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三是突發機制。遇到突發或其他緊急事件需要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時,聯合執法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制訂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聯合執法人員要服從指揮、落實責任、各司其職,嚴格履行執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規范執法。